单位名称 | 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黄龙县鹿业开发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保护、拯救野生动物资源。监督检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等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有关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环境的影响;统管鹿业开发、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资料收集、生产销售服务。 | |
住所 | 黄龙县森林公安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龙 | |
开办资金 | 5.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71万元 | 35.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今年是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进一步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引导公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3月4日,组织开展了以“构建智慧保护体系科学保护野生动植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摆放科普展板、发放倡议书、宣传册、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公众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共摆放科普展板3个,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环保袋200余个、解答群众疑问50余人次。同时呼吁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队伍中来,不猎捕杀野生动物、不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贡献一份力量。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情况。一方面夯实了组织领导责任,明确了相关成员部门职责,要求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网络监管等部门研究建立部门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饲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组织森林公安、自然保护区、林业管理部门经常性地开展野外巡护工作,开展巡山执法检查,阻止在保护区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使用猎夹、网套、投毒、布置陷阱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确保从源头上“管好、管死”。(三)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我站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都全力救助。2024年救助野生动物14只,种类有秃鹫、豹猫、灰林鸮、狍子、冠鱼狗、林麝、大白鹭、褐马鸡、燕隼、凤头鸊鷉、普通雕鸮等,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2只,三有动物2只。(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今年来,在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巡护过程中,针对出现长势衰弱、病虫害入侵,树干腐朽等安全隐患的古树进行抢救复壮。目前已对辖区内8棵古树进行枯死枝修剪、周边环境整治、换土、修建保护围栏、病虫害防治,并对无量山古树群安装钢支撑架、迎客松公园1号油松安装避雷针。全面做好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等工作,保证古树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历史文化和生态景观方面的价值。(五)开展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一是2024年10月至今共收缴野猪猎获物318头,其余指标任务正在进行之中,全部为猎狗辅助捕获。针对猎捕的野猪,我们全部采用了集中收缴、登记,集中无害化掩埋处理。二是对2023年全县野猪毁坏农作物情况进行踏查调研及复核,已全部兑付。对2024年全县野猪毁坏农作物情况进行踏查调研及复核,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兑付。三是2022至2023年度我县共收缴野猪猎获物417头,合计56729斤,按照10元每斤的标准,2024年上半年进行了统计复核,2024年6月底全部兑向狩猎队员,共兑付补助资金567290元。截止2024年9月底,2023至2024年度我县共收缴野猪猎获物435头,合计56204斤,正在进行统计复核及兑付中。四是为切实做好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科学处理好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二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条款》等有关规定,经黄龙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继续由黄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为全县群众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费14万元,累计责任限额82.5万元。其中人身意外:累计责任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2.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0.25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或免赔率10%,以高者为准);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32.5万元(其中:农作物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25万元、建筑设备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5万元、家养牲畜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2.5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元,每户每年责任限额0.3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或免赔率10%,以高者为准,投保期为一年(2024年4月29日零时—2025年4月28日二十四时)。(六)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对本区域内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繁殖地、活动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进行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七)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及巡护。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及生存状况,给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资源利用提供参考材料,我站充分利用野外监测设备,在辖区林区安装红外相机30台,对野生动物数量及分布进行监测,并定期进行采集信息。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部门联动,自然资源局、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执法部门相互协作,重拳出击,破案攻坚,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等各个环节监管执法责任,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分别开展了“清风行动2024”执法大检查,突击检查全县各类相关场所,深挖彻查野生动植物非法贩卖、违法食用行为,全力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未发现野生动植物涉虎等产品非法贸易行为。(二)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网上交易平台等开展了集中清查,对全县酒店、餐馆、农家乐等餐饮场所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查处“店内合法展示、店外非法交易”等变相违法交易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车辆8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监督检查商铺餐饮、快递点、中药材商铺等35处,签订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35份,发放宣传读物300余份,彻底斩断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链条,坚决禁止餐饮门头牌匾及菜单出现“野味”等相关内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三)对客运站、出租车、快递站点等可能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车辆不定期进行重点检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车辆30余辆次,斩断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运输环节的链条。三、存在问题。随着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任务也在逐年增加,就目前工作情况来看,我站缺少专业的兽医工作人员,以及野猪防控工作衍生的疫病检疫等专项人员及设备,给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改进措施。继续完成以上各项常规工作。一是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二是争取上级支持,建设我县正规野生动物救护站一处,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野生动物现状及资源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完成各项常规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及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二)继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三)争取上级支持,对我县县域内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进行资源调查与监测并积极购置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设施及物品,积极掌握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及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四)继续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巡护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及人为破坏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严厉打击破坏行为。(五)继续认真做好野猪防控及野猪毁坏农作物现场核查和保险赔付方面的具体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