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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畜牧兽医站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06
单位名称 子洲县畜牧兽医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动物疾病诊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羊产业和其他畜牧业服务与发展技术指导等工作。
住所 子洲县双湖峪街道大理路西段273号畜牧兽医大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勇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畜牧兽医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89万元 22.18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畜牧兽医站.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对法定代表人、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住所等进行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食品安全是保障人们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畜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的一部分,想要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追溯求源,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很关键。一年来,我站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中省市畜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顺利开展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羊产业服务等工作,经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多项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今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产地检疫工作方面。为确保产地检疫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加大产地检疫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漫溢,在落实检疫申报制的基础上,加大了监督力度,我站深入到基层、各饲养场、养殖户,宣传和指导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官方兽医严格按检疫申报制度和产地检疫技术规范搞好产地检疫工作,使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做好疫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二)屠宰检疫工作方面。全县共有一个牛羊定点屠宰场屠宰企业,我站在该屠宰场派驻六名官方兽医,按屠宰检疫技术规范严格检疫,宰前执行入场登记、查证验物和临床健康检查制度,对无检疫证明和无免疫标识及宰前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严格按规定处理,宰后检疫严格按《屠宰检疫技术规范》实施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方可出场,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在检疫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三)落地监管及贩运车辆管理方面。一是落地监管情况,为切实保障引进动物“无疫”安全,有效防止外疫传入,规范跨省引进动物落地监管行为,我站对跨省调入的畜禽执行严格的落地监管制度。二是贩运车辆管理情况。我站对每位贩运人进行培训及签订了《畜禽贩运经济人承诺保证书》、对贩运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防渗漏做了详细的记录并备案,并发放《陕西省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确保第一时间能准确无误的联系到每位贩运人。目前正常备案畜禽贩运车48辆。(四)无害化处理方面。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乱放现象和流向市场,一是通过养殖环节自行处理病死畜禽,由我站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深埋处理,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畜禽1377头。二是通过养殖环节集中处理病死畜禽,目前由绥德题桥公司负责集中处理,具体流程为养殖户申报——保险公司受理——题桥公司收集——县畜牧兽医站审核。(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落实畜禽养殖主体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在产地检疫工作中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抽查,通过随机抽样、现场检测的方式,现场采取尿液,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对牲畜尿液样品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类瘦肉精成分进行抽样检测。我县共计抽检场户数量150户、样品数量750份,未发现违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现象。二是落实屠宰和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今年共计派出督导检查24人次,重点对生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生产环节卫生情况、屠宰企业“两章两证”等方面进行督导,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均已整改。(六)动物防疫合格证年审方面。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我站对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进行年审,由持证主体报告上一年的养殖量、产地检疫报检情况、无害化处理量、用药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当年日常管理措施等,我站审核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副本加盖年审印章,今年截止目前共完成审核9个养殖场、1个屠宰场。(七)绒羊鉴定工作方面。开展陕北白绒山羊抽样鉴定工作是推动绒山羊产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榆林市羊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陕北白绒山羊抽样鉴定工作的通知》(羊榆发〔2024〕8号)文件要求,我站严格按照《行业标准-陕北白绒山羊》《陕北白绒山羊评定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和规范流程,开展个体鉴定与绒样采集工作。(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省市农产品抽样工作要求,我站对辖区内养殖基地、散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九)其他工作开展情况。1.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动,我站安排工作人员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对每月预警进行监管,截止目前提示次数为0。官方兽医集中整顿开展情况,我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县所有的官方兽医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肉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后,全年制作手册、海报、图解等宣传产品1500份。2.党纪学习情况我站组织全体党员制定个人学计划和集体学习计划,利用党小组会汇报阶段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会3次,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3.学习培训情况。为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官方兽医培训,提升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我站组织全体官方兽医参加“牧运通”线上视频培训30课时并进行考试,截至目前我县所有官方兽医参训率100%、参考率100%。组织业务人员参加2024全省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全市规范畜禽养殖用药培训班、全市肉类产品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等,进一步推进官方兽医履职能力“双提升”,提高了我县官方兽医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取得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今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249份,其中动物A证50份,动物B证698份,产品合格证明227份。派出官方兽医对调入的每一批次动物进行落地监管,核查每批次调入动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调入动物的来源、数量、调入时间、动物标识情况是否相符,畜禽的群体和个体的活动情况、精神状态、健康状况,查验完成后对调入的畜禽进行隔离观察30天,上半年经跨省流入我县畜禽49批次,均未出现疫情。今年完成陕北白绒山羊鉴定数量400只、采集绒样100份。全年共计抽取样品48份(猪肉21份、猪肝2份、牛肉8份、羊肉9份、鸡肉4份、鸡蛋4份)。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我县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上的资金比较紧张。在养殖环节上瘦肉精抽检覆盖面不广,还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下一步将积极对接本级和市级,争取该方面物资。(二)工作经费不充足。目前我县开展的业务工作较多,工作经费不充足,全方位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空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大,宣传力度不强,下一步建议提高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好防疫津贴等福利性补贴。(三)监管力度有待提升。多部门联动检查次数较少,部分乡镇私屠滥宰点死灰复燃,下一步将联合多部门出台畜产品质量监管方案,加强联合执法。(四)公车使用年限较长。工作中出现故障较多,平时维修费用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下一步将申请更换公车。四、2025年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我单位2025年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中有督促、指导,年终有检查,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强化部门联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综合治理,联合多部门出台整治文件,对重点区域(养殖大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农贸市场、集中交易市场)、重点对象(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等)、重点环节(养殖、屠宰、生产、加工等)进行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产地、屠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要求养殖场(户)、屠宰场提前在微信公众号“陕西智慧动监”上申报,按照检疫规程回收耳标,杜绝“隔山开证”、未经检疫的畜禽进入屠宰场。持续强化运输车辆的管控。对出入运输生猪和生猪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车辆符合防疫要求。对过往的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去除潜在的病毒和污染物,防止疫情通过运输途径扩散。(三)对跨省调入的畜禽执行严格的落地监管。为确保引进动物“无疫”安全,充分利用“陕西智慧动检”和检疫出证系统,对动物运输进行实时监管。对未经指定通道监管签章、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等行为进行监管,确保规范操作。发现未申报检疫、虚假信息申报等违法行为,及时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处理,防止外疫传入。(四)积极推动绿特牛羊定点屠宰场绿色直营店的建设。屠宰场绿色直营店直接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确保所售肉品新鲜、安全、健康,符合国家标准‌。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直营店可以提供更加实惠的价格,吸引更多消费者‌。目前已完成绿特牛羊定点屠宰场绿色直营店的选址,计划在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设立直营店,后续将积极与市级对接,协调资金扶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