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优待工作;做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弘扬敬老爱老优良传统;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及老龄产业的发展。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 | |
住所 | 子洲县大理路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芳正 | |
开办资金 | 2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83万元 | 28.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进一步做好高龄补贴年检、发放及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我县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榆林市老年人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榆政老龄办发(2012)1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2024年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年预计共为26261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补贴金共计2234.04万元。其中:70—79周岁17312名,资金1038.72万元;80—89周岁7377名,资金885.24万元;90—99周岁974名,资金233.76万元;100周岁以上19名,资金6.84万元,实际按季度发放,共92946人次,1895.295万元,高龄补贴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陕西省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为老龄工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一是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录入工作,同时加强对其余子系统的信息录入,保证信息采集真实、可靠。二是对系统内老年人实施动态管理,要求各乡镇每季度末录入新增漏报老年人,注销死亡人员,同时按照系统录入老年人数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做到信息系统老年人信息与纸质档案老年人信息相一致。加强老龄宣传,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1.利用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加强老龄宣传。1、向全县老年人宣传慢性病知识、日常防护、饮食等相关方面的注意事项,保证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给全县老年人通知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报、年检办法、时间等事项,保证每位老人都能及时享受补贴。3、向老年人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2.加强老龄宣传报道工作。《陕西老年健康报》《人民日报》等刊登我县老龄工作宣传文章15篇。3.在城关街道办双湖社区设立《陕西老年健康报》免费领取点。领取点周边的老年人按照“先到先领、领完为止”的原则免费领取一份《陕西老年健康报》。有效宣传了老龄政策,充实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为老服务水平1.巩固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老年活动室等重点养老项目建设。目前,我县有民办敬老院3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12个,助(配)餐2家,共5个服务点,城区助老中心1个,老年活动室65个。我县现有民办敬老院共3所,总床位数180个,入住老人82位,入住率45.5%。各敬老院为入住老人提供用餐、住宿、娱乐等服务,为入住老年人能安度晚年提供了保障。城区助老中心为城区内居住的孤寡、空巢、失能、半失能、生活贫困老人提供简单的生活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工作人员定期打电话或上门走访老年人,将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态等做好详细记录。目前,助老中心成立了两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分别是医疗服务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上门为服务对象免费检查一次身体,给他们提供护理、保健、就医等建议。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上门为服务老人打扫卫生,洗衣服等。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12个,继续做好为本村和周边村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用餐的服务,餐后可供老年人娱乐、休息、聊天,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还实现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2.加强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2023年市上下达我县7个养老服务扶持项目,经过实地调研验收,目前基本都已按标准建设并正常运营。2024年,根据市老龄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深入城乡,充分调研,与县财政局联合上报老年友好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敬老院、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老年餐桌共16个养老服务项目。3.做好老年健康报订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老年健康报》《陕西大卫生》宣传学用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老龄函〔2024〕14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及时安排,按照通知要求和征订办法,按时超额完成了本年度征订任务。4.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2024年春节共慰问“五老”、失能半失能、孤寡、贫困老人112位,慰问金计7.2万元,慰问敬老院、生活困难老年人、离退休老干部米、面、油、肉等慰问品;重阳节共慰问“五老”、失能半失能、孤寡、贫困老人147位,慰问金共计4.64万元,慰问敬老院、生活困难老年人、离退休老干部米、面、油、肉等慰问品,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7000余份。(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与我中心协同进行,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一系列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庆祝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气氛和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1.敬老月期间,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利用老年政策宣传车在各乡镇、城区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并在子洲县人民街设宣传展台,宣传各项老龄政策法规。各乡镇老龄工作人员也在乡镇人口相对集中地设立宣传展台,与县老龄中心同步宣传,让全县的老年人都能了解老龄相关政策法规。2.我中心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宣传期间发放《高龄补贴申报、年检服务指南》、《老年人如何防诈骗》、《老龄政策法规合订本》、《老年人健康生活建议》、《二十四孝画册》、《老年人在家就能做的中医保健方法》、《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预防老年人跌倒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系列宣传资料和纸杯等宣传用品47000余份。(五)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成立县、乡(镇)、农村老年协会263个。创建了4个省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6个市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44个县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全县各级老年协会,都按“五有两高”标准建设,能在服务老龄事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二、取得效益一年来,中心认真贯彻市县精神,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赢得了全县老年人的一致好评称赞。1.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2.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丰富了老年人日间生活。3.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通过举办各种老年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老年人社交互动。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有些乡镇没有专职老龄工作人员以及分管老龄工作领导,县老龄协管员流动性大,并且乡镇老龄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经费,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在情况,不利于老龄工作正常运作。(二)社会参与力量不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引导性政策少,甚至缺失,导致企业参与养老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现在养老机构以公办运作为主,社会力量参与虽有觉醒,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有资质的服务实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龙头引领和专业针对老年人的服务市场。(三)涉老政策法规宣传落实不到位。老年人对涉老政策法规及优待政策知晓度不高,尤其《老年权益保护法》知晓率不高。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于我县高龄补贴申报年检的有关政策基本宣传不到位。四、整改措施(一)改进作风,方便群众,做好高龄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工作。(二)进一步强化老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敬老氛围。一是继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内容仍然是《老年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子洲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开展好“敬老月”和“老年节”的庆祝活动。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走访慰问工作,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中心现有老龄协管员9名,都能从事老龄相关工作。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乡镇老龄协管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协管员进行电话访问和实地走访,了解掌握协管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老龄协管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最大限度发挥老龄协管员的作用。五、2025年工作打算2025年,我们将继续加强老龄调研工作。主要关于老龄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老年人照顾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等开展调研,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养老服务、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依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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