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年以来,我单位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统筹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宗教领域风险防控、宗教界人士教育引导等重点工作,全县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1.是热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帮少数民族居民群众更正了民族成份。2.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努力探索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各种措施、途径和方法。积极开展民族工作宣传、帮扶等活动。3.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我中心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二)推进规范化建设:1.是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指南》,指导3处场所完成消防设施升级、房屋安全鉴定。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宗教场所财务专项审计,实现财务管理透明化。2.是以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团结教育引导工作为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召开宗教界座谈会、走访慰问等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加强与宗教界人士沟通联系。3.是以工作责任制落实为途径,依法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1.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标准要求,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隐患分门别类,拍照存档,定期检查,建立安全工作台账。2.是强化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今年安排2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县民族宗教、消防等部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讲解安全常识,现场演示消防设备操作规程,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熟练使用设备,掌握安全用电常识,把安全意识变成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3.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房屋建筑结构和防火隐患。在重要会议、重要节日时段,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火源管理、场所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和临时易燃建筑物,及时消除火险隐患。4.是强化问题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各宗教活动场所和相关乡镇,督促场所及时整改,并按照轻重缓急,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并上报结果。5.是强化应急管理。为有效控制和扑灭突发性安全问题,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处置预案,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安全管理应急措施,配齐灭火设施,并请专业工作人员对场所水、电等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及时处理电路绝缘老化设备。各宗教活动场所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查,发现隐患苗头立即上报,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中心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及时传达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组织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街镇统战干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年都牵头举办一场大型消防安全演练活动,会同消防大队举办灭火器材使用演练,定期组织街镇统战干部到场所检查,及时督促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强化场所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我中心还针对各教不同节日开展专项检查,如:春节、元宵节、佛诞等节假日,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安全防火检查,要求不烧大香、明火不进殿等;要求控制人数、防止踩踏、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等;确保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四)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1.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领工作人员走访全县乡镇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并进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实施,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2.是抓好培训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活动,切实提高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对新形势下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解决了镇、社区干部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宗教界人士明辨是非、增强抵御非法宗教侵蚀的能力。组织广大信众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信众懂得不但要爱国爱教,还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3.是突出问题导向,关怀支持信众。不断更新管理理念,逐步从管理控制转变为服务协调,真正实现了依法管理。(五)深化联谊交友:全年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2次,组织宗教人士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宗教界人士参加“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强化爱国爱教情怀。(六)发挥宗教团体作用。1.是定期与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座谈,通报政策、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组织优势贯彻宗教工作政策。2.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更换12处宗教开放处所法人证书。通过召开场所负责人培训会,确保各场所负责人明晰宗教场所相关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年前年后督促各场所做好防疫措施。3.是严格宗教干部考核。定期派出工作组检查、抽查场所管理情况,将场所管理情况与场所责任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履职情况挂钩。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宗教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非法宗教活动。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怀显著增强,服务社会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宗教领域呈现团结稳定、健康有序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县、街(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把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向社区延伸,确保主体在县、延伸到街(镇)、落实到村、规范到点,切实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基层。我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等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再宣传再教育;每年举办一期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不定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召开座谈会、学习会,以会代训,为他们讲解宗教政策、财务规范管理知识等。共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近300多人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多份,有力宣传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了民宗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的管理能力。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是部分宗教场所数字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宗教界年轻人才储备不足。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宣传方式多样化不足。基层个别统战干部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仍然存在。是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机制健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乡村属地管理职责不到位,监管软弱等需加强指导和监管。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执法队伍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四、整改措施(一)强化单位干部学习能力,定期组织单位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工作;(二)深入走访县区少数民族家里,了解他们生活情况;(三)加大宗教界人才培养力度,举办中青年教职人员培训班,提升整体素质。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将在市局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深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秩序。以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为为抓手,使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接受宗教界和社会的监督,处理好管理宗教事务和不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育更多爱国爱教骨干。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充实宗教组织骨干与提高人员素质相结合,提高宗教干部的的宗教业务水平和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促进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做好信息工作。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和和责任制,加强重要信息的通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力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强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向全县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负责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全面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