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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4:27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各类参保患者提供服务。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开展职工预防保健工作;离休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住所 宝鸡市清姜路28号渭滨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熙
开办资金 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渭滨区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为173068人,现参保人数共计170412人,其中职工参保40155人,居民参保130257,完成任务的98.46%。2、加大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积极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口改造工作,渭滨区协议医疗机构共计29家,截止目前24家已完成接口改造,受省卫健部门基卫his系统改造滞后和住院因素制约,未完成5家(神农镇卫生院、高家镇卫生院、晁峪卫生院、宝桥医院、宝鸡文理学院医院)。协议药店共计263家,已完成263家。协议诊所共计67家,已全部完成。二是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接口改造及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在接口改造工作中及时组织医药机构按时参加业务培训,点对点督促指导、收集各医药机构工作进度,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上级反映、协调解决,确保359家定点医药机构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信息采集上传工作,每月根据市医保局下发追溯码信息采集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相关医药机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3、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互联网+医保服务”建设,医保关系转移、居民新参和停保、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查询、异地就医办理均可在互联网完成;单位开户、人员增减、在职转退休、单位信息维护、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可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目标要求。4、全面建成三级医保经办网络体系,加强经办人员规范化服务培训,实现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给五个镇街44个村56个社区安装了医保专线,全面建成三级医保经办网络体系,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将课件共享到群里方便随时查看。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深入金陵街道办、桥南街道办、姜谭工业园区宣传医保政策,指导医保经办工作,培训医保工作人员,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5、认真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全面落实好上级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落实千万工程,推进以镇代村药品集采工作扩围提质,实现村级卫生室配备集采药品。全区共有村卫生室48家,截至目前,48家村卫生室参加集采,覆盖率为100%。完成我区集采药品“三进”前期筹备工作,按提交申请及承诺书要求,共遴选药店26家、医疗机构2家、村卫生48家上报市医保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扎实细致,做实医疗保障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开透明的医保经办工作制度。二是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三是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行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及时、准确、全面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政策内容答复工单117件。五是加强行风建设,牢固树立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底线思维。制定了《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签订了《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承若书》、《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好差评”评价回访制度》、下发了《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关于医保经办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渭滨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办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工作开展正常,建立了“好差评”测评结果运用机制。两定机构满意度100%。信访转办办结率100%。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在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持续加强医保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在医保经办大厅服务、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医保经办咨询服务、医保经办网络服务及医保经办业务五个方面,更好的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增加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六是做好医疗待遇政策解答、来信来访工作。医疗待遇政策复杂,涉及面广,每天接听政策咨询电话、现场解答几十个,处理热线电话三十余件,满意率达99%。2、规范真实,提升基金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征收医保费261.41万元。二是做好跨统筹地区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工作,转移人员400人,转移金额122.21万元。三是稽核扣款9.03万元。四是按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个人医疗待遇。拨付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人325万元。拨付灵活就业人员退费265人45.53万元。转移支出400人122.21万元。每月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和零星个人大病费用,并与保险公司做好对账工作。代付保险公司大病费用170万元。五是做好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通过往来账确认收入类资金256.29万元,待遇支付1.88亿元;职工大额基金确认收入5.12万元,待遇支付13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通过往来账确认收入类资金70182元,待遇支付8916万元;医疗救助户收入5597.9元,支出417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收入41万元,医疗费支出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301万元,支出325万元。3、公平公正,核查异地就医大额费用。对异地就医单次发生额5万元以上的大额住院费用进行核查,检查形式主要采取通过异地住院方的邮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传真及电话核查的方式进行,共核查异地就医大额费用3人次23.75万元,经核查就医情况属实符合医保政策。4、严守规则,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一是认真做好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签订定点医药机构359家,其中:医院29家;门诊部67家;药店263家。二是办理医药机构协议变更24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家3家、门诊部8家、药店13家。三是及时做好两定医药机构系统维护工作。每月及时向定点医院下发新版药品目录,根据医院需求,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新增医用耗材进行系统维护,确保医院结算系统正常结算。同时对两定医药机构2024年服务协议上传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全面完成2024年协议上传系统维护工作。5、千方百计,保障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严格按照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如实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登记及变更信息,建立参保登记信息,妥善保管参保登记产生的各类业务资料、档案。建立多个医保交流群,将参保须知、参保填写表格、企业医保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上传至群文件,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完善了政府服务事项清单,对事项审批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全部细化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及监督评价。单位医保参保共计1961户,2024年新增205户,已完成2024年基数变更工作,基数变更完成率为100%;省内转入450人,省外转入360人;省内转出353人,省外转出35人;灵活就业退休198人,企业单位退休20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175人;灵活就业申请退费109人228828.32元,居民退费150人48070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民营企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2、缺少专业人才,部分同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改进措施:1、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参保,重点抓好民营企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修订和完善现有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作风,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能力,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四、2025年工作计划我们将以此次全年工作总结为契机,用心干、用情干,与上级同频共振,步稳蹄急,尽力保障民生,为推动医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是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工作,缴费率95%以上。做好职工医保参保、转接、退费服务工作。二是做好医疗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四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DIP支付改革工作。五是做好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六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七是做好药品耗材集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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