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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发布时间: 2025-03-31 11:45
单位名称 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农村耕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及财务审计等工作职责。
住所 延川县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兴茂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33万元 12.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延川县农经站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经站等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2024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和《延川县2024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不断夯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一、以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1、狠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家庭农场581个,其中2024年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家庭农场15个;申报市级合作社1家、市级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申报中省财政补助项目合作社6个,兑付资金50万元,申报中省财政补助家庭农场6个,兑付资金40万元。2、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精心组织抓整治。建立县级部门包抓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勤督严查抓落实。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开展专项督导检查9次,发送工作提示函2期,有力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紧扣问题抓整改。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排查出问题96条,已整改90条,剩余6条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累计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8条;排查发现拖欠村集体资金136.32万元,已收回24.93万元;追回村集体土地788亩,收回固定资产58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2万元;整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7152条2606人,涉及资金42.95万元;清理集体经济合同5572份、规范问题合同4982份。全县全面推广使用“陕农经”平台,截至12月31日,全县16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建账和账簿初始化达到100%,登记凭证量2095个,资产资源卡片共录入6011个,登记合同数量3267个,当年银农直联发生50笔全面推广使用“陕农经”平台,实现了“银农直联”线上审批、线上支付。3、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整治重点,提出了工作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箱。三是摸清腐败底数,夯实工作基础。截至12月31日,共排查出问题114条,已整改76条,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3条。其中市级反馈问题22条,已整改22条;县级督导检查发现26条,已整改26条;镇级自查排查61条,已整改58条;其中排查出涉及群众关注急难愁盼问题37条,已整改37条。累计排查发现拖欠村集体资金136.32万元,已收回4.93万元,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和好评。4、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163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实现了薄弱村全部清除的目标任务,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495万元,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全面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全县2024年共安排19个壮大村集经济项目,涉及资1480.79万元,村集体累计增收258万元以上,可带动1596户,4664人增加收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工。二是充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行动开展后续工作。联合县财政局、各镇街财政所及时按照《延川县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在合同清理专项行动中新增资产、资源进行登记,新增资金及时入账,确保新增“三资”能够按照要求规范运营。三是积极总结推广延川县文安驿镇张家屯村、关庄镇甄家湾村“三变”改革典型经验。对于有资产的村通过“闲置资产租赁增收、反租倒包增收、资产开发增收、资产经营增收”四种模式增加集体收益,对于经济薄弱、没有资产的村通过“集体土地经营增收、特色产业带动增收、旅游产业发展增收”三种模式增加集体收益。因地因村,不断创新集体经济增收模式,全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发放工作。按照省市政策“一卡通”要求,我站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指导各镇(街)社管中心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2024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163个行政村18943户共计168811.84亩,补贴标准79元/亩,合计兑现金额13336135.36元,中省共下达资金13580000元,兑付率达98.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共涉及4个镇街涉及45个行政村282户,共计8000亩,补贴标准200元/亩,合计兑现金额1600000元,兑付率达100%。6、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完成农业保险任务,进一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确保农业产业增收,农民致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县玉米总任务量40000亩,完成投保6331亩;育肥猪总任务量100000头,完成投保40637头;苹果总任务量63000亩,完成投保62292亩;设施农业总任务量8600亩,完成投保4580亩;大枣总任务量30000亩,完成投保7000亩;能繁母猪总任务量10000头,完成投保840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全县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省级示范社5个,市级示范社45个;累计认定家庭农场581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4家、市级家庭农场21家,为全县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合作社累计发展红枣12700亩、苹果19100亩、设施大棚680座、养牛2700头、养猪68700头、兴办各类实体17家,合作社产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了产业基础。二是探索形成了光伏带动覆盖式、旅游带动股份式、土地流转托管式、闲置资源开发式、盘活资产发展式、优势资源经营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六式”增收路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254.88万元,平均每个村的集体收入达到138.83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入5至10万元的村有76个,10至20万元的村有59个,20万元以上的村有28个。三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163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7.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6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55亿元、资源性资产59.14万亩。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47万户、13.7万人,登记个人股东13.7万个,设置股权13.84万个,发放股权证书2.22万本,量化资产52114.08万元。163个村均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完成了赋码登记,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书,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村均制定了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完善了规章制度,集体经营性资产全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单一,效率低下。2、基层缺乏财务管理方面人才。3、缺乏专职的土地仲裁人员。4、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改进措施:1、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探索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外出考察学习,转变传统小农思想,不断开拓眼界、开拓思路,与县域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符合县域实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模式。2、出台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培育。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培训,逐步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村、会管理的乡村人才。3、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财政项目、信贷、减免税收、用地水电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村的扶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规模,规范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库、家庭农场赋码登记、家庭农场“随手记”应用推广,做好中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2025年培育农专业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18家,申报市级合作社2家、市级家庭农场2家。2、持续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市“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化解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信访矛盾深的疑难案件。3、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潜能。不断完善土地、财政、金融等村集体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巩固“消薄”成果,开展退出“薄弱村”监测,积极推广资源发包、居间服务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组织镇村干部开展集体经济业务能力和政策培训。新增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1-2个,年内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10%。4、积极开展村集财务审计工作。抽调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业务指导组,对全县村级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查与核实,确保村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5、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兑付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指导各镇(街)社管中心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6、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完成农业保险任务,进一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确保农业产业增收,农民致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