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 |
住所 | 横山区北大街体育东巷 | |
法定代表人 | 侯光荣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8万元 | 13.0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9月1日变更住所,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横山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援助队伍,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流程,根据困难群众需求,拓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对受援对象的条件限制,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一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其中民事案件90件(包括仲裁案件14件),刑事案件182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650人次,代拟法律文书400余份。全年共结案248件(含23年度79件),案件合格率100%,其中1案在全省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全年共发放办案补贴52.3万元,发放律师坐班补贴3.27万元。(二)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免于申报制度,对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间,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区域通办工作。在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7个,确保每一个法律援助申请“区域通办”案件纳入受理、审批和指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执行能调则调原则,组织中心和各工作站有调解经验的干部,对接手的有调解机会的案件优先进行调解解决,全年共调解400多件,成功调处365件,成功率达91%,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解决了群众实际问题。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和受理程序,方便群众受援,区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完善了接待、案件受理等工作制度,规范设置了接待、咨询受理、结案归档、质量监督和业务研讨等功能组室,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回访工作,并开展每案质量反馈登记,实行案件质量与案件援助补贴挂钩,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坚持法援宣传与法律服务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先后参与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之春”“国家安全日”“学习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住养老钱袋子”“9·1法律援助主题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入社区”“庆丰收·促和美”“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10余次,受众人数8000余人次,开展一次“送法到家依法带娃”主题宣讲活动。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并通过“横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援助流程等,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法律援助资金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二)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人民群众,惠及更多群众。(三)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不断提高,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四、整改措施。(一)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接下来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完善中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定期召开党支部会,研究责任落实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日常工作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打好“预防针”,守住廉洁底线。(二)持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和防范人员、财务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织密廉洁从政“防护网”。同时,严格执行“中心办公会议事”原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人事变动和财务支出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入点,加强干部人事教育管理,严格要求中心全体干部勤于政事,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干部管理制度,坚决纠不正之风,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着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按照职能定位、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及各个环节的业务规范,进一步细化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归档、补贴发放等工作程序。改进案件指派方式,综合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探索办理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受理、审理案件的指派机制,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鼓励执业律师每年承办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将落实法律援助法与司法部组织开展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效延伸法律援助触角,依法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法律援助更接地气、更暖人心。(二)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通过加强案件质量检查,抓好业务培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助推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显著提升。(三)持续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依法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实配强法律援助人员,为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强化援助律师管理,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