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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定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5-03-31 10:58
单位名称 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定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档案收集与管理和保障金的发放,并指导、督促、检查城乡低保工作。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和管理。
住所 定边镇西环路民政局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褚兰花
开办资金 2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5.71万元 454.92万元
网上名称 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低保救助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民政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大力提升低保救助中心管理服务水平。一、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一)严格按照《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定边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上报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备案审查,主要采取信息比对、档案审查、数据与系统核实等方式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进行信息比对6118人次,审查档案1023人次,提高了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精准度;(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27户1147人,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139户1417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出现问题。2024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461户1718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3251.9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共计发放冬季取暖费599.8万元(城市每户1200元/户、农村500元/户)。二、多措并举,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实施救助,救助工作规范化,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计救助171人(次),其中站内158人(次),站外13人(次)。救助机构护送返乡12人(次),医疗救助6人(次),未成年2人(次)。(一)站内日常救助做好来站求助人员的登记、查核、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救助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救助专用车辆24小时备勤,确保随时应急响应。(二)站外在全县范围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街面巡查工作。重点巡查火车站、汽车站、中心广场、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银行自动取款间、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极端天气情况下,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巡查频次。(三)宣传2024年6月14日、6月19日我中心分别在定边县虹桥广场、救助站门口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了以“携手相助,让救助更有温度”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2000本,宣传单4000张,发放救助引导卡1000张,宣传品1000份,电子屏幕信息1条,展示宣传展板18块,悬挂条幅6条,共计出动工作人员20余人,出动救助车辆2次,“夏季送清凉”及“寒冬送温暖”共计推送手机短消息100000条,微信朋友圈消息80000条。为开展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储备棉被、棉衣等御寒物资,方便面,矿泉水等食品物资,以及医疗药品等急救物资,确保救助物资保质保量,调的出,用得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救助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对城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需发放各类宣传单1500份,宣传册500份,救助引导卡500份,宣传品500份,宣传展板18块。(四)其他加大寻亲力度,继续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工作,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台账,填写易流浪走失及返乡受助人员信息表,与乡镇民政通力合作,及时做好回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其反复外出流浪乞讨。(五)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维护了社会公平,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二、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村(社区)对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标语、网络等形式宣传城乡低保享受条件、申请程序、享受标准等,营造良好的氛围。三、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低保政策法规,大力开展宣传,因时借势,积极协作,扩大宣传影响。2、积极协调公安、统筹办、人社局等部门,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城乡低保对象信息,提升保障工作的准确率。3、开展“6.19”开放日及“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度过炎热夏季,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4、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救助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对城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5、进一步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易流浪走失人员及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库及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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