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配合省、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研究鼓励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 |
住所 | 定边县委大院 | |
法定代表人 | 乔鹏举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定边县委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万元 | 1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流程变更法人及住所,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2024年,我中心紧紧围绕三大任务,扎实做好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同时配合省市县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等工作:(一)开展政银企合作。一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极大信贷投放、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考核奖励,印发了《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定政办发〔2022〕24号),组织县财政局、人行定边县支行对县域银行、保险机构2023年度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搭建融资合作平台,加强政银联动和银企对接,向银行发放《定边县政银对接“五上”企业名录》,组织各银行机构主动联系、入企走访,开展金融上门服务,为优质企业提供优惠、便捷的融资支持。(二)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采取现场检查、平台监测等方式,扎实开展好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及年审工作。二是按照《榆林市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榆金办发〔2024〕2号)要求,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2家严重违规经营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陕西德天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按时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定边县百川点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时完成企业注销。三是引导定边县金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合作,创新推出“县域振兴批量贷”业务,切实为“三农”领域发展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截止12月末,县担保公司共为32户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担保贷款6978万元。(三)推广融资服务平台。会同发改科技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广,继续引导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线注册,不断提升平台使用率,切实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获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截至12月末,我县企业在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注册2398家,授信金额3.64亿元,撮合交易91笔。(四)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一是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常态化风险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定期监测“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情况,持续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了“香野乡村”及“晋商贷”案件核实信息登记、关联高风险企业专项核查、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全面摸底排查、配合做好鼎益丰系案件侦办及维稳工作等风险排查和案件办理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4215500、4543434)和全国扫黑除恶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畅通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渠道;依托处非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教体局、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等处非成员单位,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截止目前,我县非法集资案件为0,不仅受到了市金融办的高度评价,也有效维护了县域金融安全秩序。(五)日常协调服务。一是汇总金融数据。每月定期统计汇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为县领导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截至12月末,全县银行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4.51亿元,较年初增加32.76亿元,同比增长10.18%;各项贷款余额233.48亿元,较年初增加48.54亿元,同比增长26.25%;存贷比为65.86%,位居全市第一位。不良贷款余额3.5亿元,不良率为1.5%,保持低位,总体风险可控。二是推荐上市后备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摸排县域有挂牌上市意愿企业,充分挖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荐其申请加入榆林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后根据企业所在层级进行精准管理与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改制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今年向市级推荐上市后备企业1家。三是平台统计报送。按照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按时报送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营商环境监测平台、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平台、不良贷款报表等各类统计信息,按要求完成交办的每项工作任务。二、存在问题当前,中心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县级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职能为协调服务,缺乏相应监管权力,在日常工作中有效抓手不多、处置措施不够,而在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方面又担负主要责任,职能定位问题需要尽快明确。二是目前缺乏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专业财务人员,希望办公室能帮助协调编办、人社等部门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同时能够继续加强平时工作支持力度。三、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将不断加强机构建设、能力建设、服务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尽快理顺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同市委金融办沟通对接,按照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县金融监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会同县财政局、定边金融监管支局、人行等部门单位,按照《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地方发展考核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把握信贷进度和投向。加大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投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及新农村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三)持续强化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对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和线上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对风险较高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预警提示,强化对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和风险识别。继续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确保全县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四)不断拓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维度。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引导,聚焦养老、投融资、涉农、市场零售、文旅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充分利用每次集中宣传活动,采取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性质、形式、危害性以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后果,使“远离‘保本高收益’”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升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持续拓宽宣传方式,大力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在政府官网、社交媒体软件、微信公众号等转发宣传视频,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等方式开展线上宣传,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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