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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10:21
单位名称 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国家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对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指导、评估、验收、复查;对教育重点和热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住所 定边县东正街县政府院内3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 韩世权
开办资金 46.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4万元 11.6万元
网上名称 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常规工作1.强化党建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组织生活,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开展集体学习6次,交流研讨活动1次。6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7月份开展田琳案“以案促改”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受到了洗礼。2.开展清廉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中共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定教体直发〔2023〕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清廉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相关材料。3.开展达标校创建工作。根据《定边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定政办字〔2021〕22号),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现状,组织印发了《定边县学前普及普惠创建补充规划》《定边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补充规划》《定边县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实施方案》,制定了《定边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校工作自查报告》,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2023年前达标反弹的新安边镇小学等3所学校、未通过监测的第六中学等9所学校及2024年拟创建的盐场堡镇小学等5所学校共17所学校进行专项督导,现场解决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升了我县的创建质量。11月上旬,根据达标校监测方案和督导情况,组织上报我县2024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学校13所。4.完成年度督评和回访任务。2024年“316工程”共督评学校41所(幼儿园28所,小学11所,初中8所),对小学、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技能进行了监测,印发了评意见书,收取了2023年“316工程”学校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完成2023年“316工程”督导评估总结工作。13.高质量完成“316工程”回访工作。10月至12月完成了7所初中、11所小学的“316工程”问题回访工作。二、专项工作5.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月23日,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2022年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23〕49号)及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定边县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印发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11月份以来,通过汇总梳理各义务教育学校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我县问题整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形成《定边县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总结报告》,并于2024年11月29日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6.常态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合督学实际,我们重新划分了督学责任区,共分11个责任区,覆盖全县116所中小学、幼儿园。按计划完成了每月常态化挂牌督导工作。另外,在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局通过“信息化工作平台”下发的专项调研任务外,主要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双减”、五项管理,高中课程规范开设,学前幼儿自主游戏活动、全国校园足球示范校等教育热点问题开展挂牌督导,并强化实地调研走访,帮助学校寻找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协调各方,指导学校落实问题整改,在整改中不断提升,促进学校安全稳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7.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成立校园安全督查组,先后4次对所辖第二中学等19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142条,现场指导解决问题104条,限期整改问题38条。所辖校园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提升。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8.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落实“双减”政策,2024上半年依次发布《巩固“双减”成果规范从教行为》(定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第1、2号预警)。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学校、教师和家长违规推荐搭配教辅资料专项督查的通知》,并在寒暑假、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进行专项督查,本年度师德师风百姓问政回复处理共21起,27名教师被列入负面清单。9.整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差异系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有关问题的通报》(陕教督办〔2024〕3号),按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事业年报统计数据,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指导有关学校认真整改。经测算,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小学基本均衡1项(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系数0.72)单项不达标,2项(师生比差异系数0.51,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0.51)单项处于预警;初中基本均衡2项(师生比差异系数0.58,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0.58)单项不达标;小学、初中其他单项差异系数和综合差异系数均达标。10.核算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我中心组织专人对2023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公务员工资进行了核算。经核算,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为92507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为90982元,符合政策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由县政府办协调,教体局牵头,成立专项自查工作组,组织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工作。于12月19日将“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自查结果报市督导室,反馈结果符合政策要求。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聘请督评专家较少,工作中人员调配存在困难。二是责任督学激励机制不完善,督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五、2024年工作计划做好“316工程”督评工作;2.开展师德师风督查工作;做好控辍保学督查工作;督查“双减”政策落实工作;5.协助做好2023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6.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督查工作;7.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督查工作;8.开展农村教育工作考核;9.协调做好教育经费落实工作;10.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核算工作;11.强化督学队伍建设;12.完善责任督学机制;13.做好问题整改工作;14.开展安全督查工作;15.加强信息化建设;16.完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17.完成市督导室和县教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评为“2024年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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