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退耕还林工程,促进林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设计、监督、检查、管理、验收、政策兑现;配合中、省、市复查、验收、综合考核;调查及处理退耕还林工程信访案件;其他业务工作。 | |
住所 | 黄龙县中心街 | |
法定代表人 | 银锋 | |
开办资金 | 29.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12万元 | 6.64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全面部署当年工作。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确定了工作重点,积极谋划推进措施,向各乡镇政府印发了《关于2024年度退耕还林工作安排的通知》(黄退服发〔2024〕1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签定了《2024年度退耕还林目标管理责任书》《2024年度封山禁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年度工作。(二)扎实开展补植补造。组织乡镇干部和退耕户,及时开展退耕还林不合格地块补植整改工作。全年共筹措资金37.74万元,购买苗木4.18万株,完成补植面积0.0629万亩。(三)及时整理归纳档案。按照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制度,我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开展2023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共收集2023年度各类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资料8盒56件,其中文书类4盒169件。(四)按期完成各类整改。1.督查整改。2024年森林督查第1期和第2期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县变化图斑,其中涉及我中心疑似图斑为12个,面积83.24亩,均为2014年第二轮退耕还林地,涉及三岔、界头庙、石堡镇、崾崄四个乡镇。其中复垦套种,保存率为0图斑10个,面积78.36亩;光伏占用图斑1个,面积3.46亩,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保存率达标图斑1个,面积1.42亩。2.审计整改。审计署反馈黄河流域林地变为耕地涉及退耕还林工程的图斑为1382个,面积1496.38亩,其中小于100平方米图斑为658个,面积27.46亩。经实地核实非退耕还林工程图斑614个,图斑面积1187.56亩;属退耕还林图斑110个,面积308.82亩。具体情况为:占补平衡项目图斑33个,面积122.27亩;图斑判图错误47个图斑,面积128.49亩;苗木保存率低,林粮套种30个图斑,面积58.06亩。我中心已向各乡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政府督促退耕户对不合格退耕地块进行补植。3.巡察整改。针对退耕还林“占一还一”管理不规范,431.33亩补进林地缺少后期生长及保存情况调查记录,我中心认真梳理近年来建设项目占用退耕还林地“占一补一”补进林地情况,完善台账,分解任务,于8月1日下发各乡镇《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占一还一”专项调查的通知》(黄退服发〔2024〕30号),各包抓乡镇人员及时联合乡镇、村组开展实地核实,完善验收表册,已完成外业核实及档案整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案卷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我中心从行政执法相对人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对,对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整理顺序混乱、案卷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加以规范和整改,目前该案卷已完善立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五)全面落实封禁工作。根据全市封山禁牧工作要求,我中心配合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调整了黄龙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月报方式,摸清了全县养子存栏动态变化情况,建立了台账。截止9月底全县养殖户226户、羊子存栏量11766只。相较6月份养殖户、羊子存栏量分别减少30户、1408只。按照全县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中心人员不定期对各乡镇封山禁牧工作开展暗访督查,每季度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及时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推行封山禁牧网格化管理,精准划分乡村两级管护责任区,与相邻县区乡镇签订联防联控责任书,将封山禁牧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管理,设置封山禁牧公示牌,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违法放牧处罚力度,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难缠户、游击户,坚决杜绝跨界偷牧、游牧等问题。(六)认真核查严格兑现。根据《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24〕5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联合乡镇,村组对2004年至2006年退耕地还生态林进行了外业核查验收、内业造册,结果公示。对验收合格的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元/亩标准进行兑付,2024年全县兑现面积1.16万亩,兑现资金23.2万元,我中心已公平、公正、足额、及时地把补助资金发放到各退耕户手中,完成了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七)及时接访妥善处置。为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县信访工作要求,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从狠抓信访工作机制入手,制定完善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了退耕还林信访排查制度,利用宣传、巡查、业务下乡的机会,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对退耕还林中因虚报冒领、政策兑现、检查验收、封山禁牧等引发信访问题以及其它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潜在因素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全县没有出现退耕还林信访事件和越级上访现象。(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中心充分利用会议、网络、走访、宣传标语、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延安市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开展“爱绿、护绿”行动。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使广大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补植补造。全年共筹措资金37.74万元,购买苗木4.18万株,完成补植面积0.0629万亩。(二)整理档案。共收集2023年度各类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资料8盒56件,其中文书类4盒169件。(三)强化措施严抓封禁。对县域羊子养殖情况按户进行了建档立卡,建立羊子存栏动态管理台账,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羊子存栏207群10532只,其中不规范养殖47群,羊子2000只,认真落实季度明察暗访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共开展大型督查8次,明察暗访15次,完成季度通报3期。结合全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进封山禁牧工作,有力打击了野外偷牧散牧现象。(四)政策兑现。2024年全县兑现面积1.16万亩,兑现资金23.2万元。(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中心充分利用会议、网络、走访、宣传标语、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延安市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使广大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退耕还林成果后期经济效益低下,部分退耕户存在私自更换树种,毁林开垦现象。(二)存在退耕还林工程地块与土地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地块重叠问题,整改难度极大。(三)在封山禁牧工作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封山禁牧工作有所松懈,偷牧散牧现象有所反弹。四、整改措施。(一)加强退耕还林日常抚育管护力度。督促各乡镇政府组织退耕户对常年历次抚育管护不到位的地块全面实施除草灭荒、扩盘松土、防虫修枝等抚育管护措施,促进林木尽快成林见效。(二)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加强对偷牧散牧现象的管理力度,对不具备圈养条件的农户,协调乡镇联系销路,监督处置,消除隐患;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不断提升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一是完成春、秋两季节补植整改工作。结合森林督查、审计、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时开展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不合格地块补植整改任务。二是加强退耕还林日常抚育管护力度。督促各乡镇政府组织退耕户对常年历次抚育管护不到位的地块全面实施除草灭荒、扩盘松土、防虫修枝等抚育管护措施,促进林木尽快成林见效。(二)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继续加强对偷牧散牧现象的管理力度,对不具备圈养条件的农户,协调乡镇联系销路,监督处置,消除隐患;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退耕还林违法行为。督促乡镇加强日常巡护力度,及时制止乱砍乱挖、复垦、违法征用占用退耕还林林木、林地等各类破坏退耕还林资源行为,形成长效管理管护机制。二是集中力量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发现非法占用情况,及时制止,开展查处;对拟占用退耕还林地未动工项目,督促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占一还一”的要求,保障退耕面积不减少,工程质量不降低。三是通过争资引项,积极实施森林抚育、荒山造林改优项目。四是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管护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明确职责,量化考核。(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专业人员配备,充实技术力量薄弱环节。二是不断提高干部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