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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5-03-31 09:45
单位名称 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供监督保障。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使用功能。
住所 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 赵琦
开办资金 63.5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
举办单位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83万元 50.9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一)依据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召开了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大会、建安委安全生产推进会议10余次,会上及时传达国家和地方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最新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参建单位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印发了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文件40余份,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任务细化到建安委各成员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截止目前,有序逐阶段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春季、高温、汛期、冬季质量安全大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春节、两会”“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执法检查70余次,迎接省市级部门检查10余次,邀请市建筑领域专家检查3次。对涉及基坑、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余份,停工通知单10余份,提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共计210余条。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严格要求参建单位举一反三,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三)“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工程各参建方参加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及应急演练活动,活动当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余份、宣传手册200余份。通过模拟真实事故场景的应急演练,现场人员得以在紧张而有序的氛围中,熟悉并掌握事故预防的关键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迅速响应、高效协同的应急救援处置流程。6月18日,我局邀请市级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组织全县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会上学习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观看了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使各参训人员提高了安全生产业务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四)严格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等情况的,不同意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本年度,已按照规定要求同意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共计188.38万元。对于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有效监管,极大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工作的落实,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五)督促各在建项目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制定并完善各自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审核程序并报我站进行备案登记。目前,已备案登记5个项目。(六)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加大对主体结构,管道安装,屋面卫生间防水,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七)强化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参与地基基础、主体等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严格进行质量核查,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气象、消防、规划、市政等专项验收及室内环境监测等工作。截至目前,各项目基槽、基础、主体等质量验收40次,竣工验收9次。(八)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加强投诉督查处理。截至目前,共处理投诉14起,办结14起,结案满意率100%。妥善化解了广大人民群众住房的矛盾和纠纷,使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九)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发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立即要求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对不合格检测报告进行处理,由各监督员督促将处理结果上传检测系统,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十)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质量月”期间,我站进项目开展了“质量月”宣传活动,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进行宣讲。9月26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建管股、质安站全体成员及市级质量安全库2名专家,组成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提出质量问题10余条。我站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要求整改落实。(十一)依据扬尘治理“6个100%”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等文件精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整治70余次,提出扬尘治理整改意见40余条。按照《宝鸡市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规范管理办法》,我县符合条件的有4个建筑工地,目前,已有4个建筑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进行了实时监督。截止目前,迎接市级大气污染检查组检查建筑工地30余次,扬尘治理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4.35万元。(十二)依法依规办理审批程序,目前,依法受理办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办结1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办结2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办结13项。同时,根据省市关于“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的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响应,组织召开了全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工作宣贯会议,对攻坚行动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全面开展了住宅建筑的排查工作,利用“三年攻坚App”已录入项目信息294项,单体388栋,其中住宅项目151项,住宅楼205栋。为进一步推动“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工作的落实,我局积极行动,主动上门为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及学校等场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指导和交流。截至目前,完成技术服务144项,累计出具技术指导服务函142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推动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我站先后组织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县上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增强了各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目前存在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和未进行竣工备案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现象。2、建筑企业对工地扬尘治理不够重视,未能按照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要求进行管理,且该项工作易反弹。(二)改进措施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执法。加强服务和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开发企业认真履行基本建设手续,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依规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的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3、强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扬尘防止工作措施,提高保护环境意识,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防尘要求,持续抓好落实。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继续深化建筑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执法力度,抓好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建立危大工程动态清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模板、脚手架、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的管控。(二)加快“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对已纳入整治项目实行“一项一策”,联系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论证评估及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如期完成整改,确保达到消防安全标准。(三)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不定期对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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