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子洲县> 子洲县住房保障中心

子洲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1 09:42
单位名称 子洲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有关工作
住所 子洲县住建局三楼(人民路29号)
法定代表人 赵瑜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2万元 5.92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开展情况一、保障房进展情况(一)2008-2015年市上共下达我中心保障房任务租赁型保障房3112套(廉租房回退市上826套,涉及张家湾276套,焦渠、王庄550套),实际任务数2286套。截至目前,历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租赁型保障房的分配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租赁型保障房已经分配2230套,剩余56套计划2025年开始申请报名,按规分配到户。积极响应省市县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政策,以及住房补贴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保障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方面。县政府于4月12日组织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法院、税务局、公安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湖峪街道办、苗家坪镇分管领导,市政所、环卫所、房产交易中心、质安站、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住房保障中心全体成员,纪委常委杜芳东,派驻纪检组组长康伟颐和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印发了《子洲县2024年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排查整改责任,由县住建局、法院、税务局、公安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县级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按照相关部门进行部署、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上传下达等工作;继续推动不动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依职责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等手续。负责涉公租房“野广告”清理工作。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情况我中心2024年1—6月份累计发放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754户1568人,出账资金79.968万元,第三季度发放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737户1511人,出账资金38.5305万元。进行公示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到户。三、保障房确权目前已完成13个项目的确权登记。未确权项目大理小区1#、2#楼、颐和小区3#楼。3#材料已送不动产中心,正在确权;大理小区1#、2#因土地为预审批件,需土地审批件,申请报告已送县国土局。四、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2024年,为实现全县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我中心开展了以下工作: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房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了农村住房安全隐患风险排查系统。对低收入群体住房进行了住房安全鉴定,并督促镇村将鉴定表入户。建立了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台账,并制定了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今年全县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0户。出账资金127.3万元,通过“一卡通”付兑到户。(二)定期核查住房安全情况。严格落实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住房安全情况核查,及时掌握农户住房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维修管护。重点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原来通过投亲靠友、租住借住等方式保障安全或长期外出务工返乡、因疫情返乡的农户加强动态监测。发现疑似危房按程序及时处理,截止目前,已完成80户的房屋鉴定并纳入2025年计划。五、综合工作等开展情况(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4年,我中心全体干部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号召,继续开展帮扶工作,定期到帮扶的脱贫户家里走访,嘘寒问暖,并结合脱贫户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其发展产业走向致富道路。(二)财务管理方面。我中心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规范采购程序;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的有关规定。七、取得的效益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告别了简陋的居住环境,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同时,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也提高了群众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不仅解决了群众的住房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使得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一)租赁补贴方面。我中心2024年累计发放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共出账资金118.4985万元,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到户,实现了城镇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今年全县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0户,已竣工160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资金127.3万元。实现了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七、存在的问题(一)保障房方面。我中心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剩余56套租赁型保障房未分配。、(二)确权登记缓慢。未确权项目大理小区1#、2#楼、颐和小区3#楼。3#材料已送不动产中心,正在确权大理小区1#、2#因土地为预审批件,需土地审批件,申请报告已送县政府。八、整改措施(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方面我中心将加快保障房的分配进度,目前已完成分配方案,人员报名正在按照流程对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即将准备实施剩余56套保障房分配任务,并录入系统。保障房确权未确权项目大理小区1#、2#楼、颐和小区3#楼。3#材料已送不动产中心,正在确权;大理小区1#、2#因土地为预审批件,需土地审批件,申请报告已送县政府。政府没有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公租房信息平台数据全部录入、实行公开公示。(三)对公租房排查出的转租,转借户进行督促整改。继续坚决贯彻落实陕西省自建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榆林市深入开展住房领域、物业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加强保障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确制定安排。通过多种渠道尽快完成信息核查,加强我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实效。持续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政府网站、融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强保障住房领域政策宣传。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好的经验,固化好的做法,形成保障住房良性运营,推动全县保障房领域健康持续发展。九、2025年工作计划保障房方面。1.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租金补贴任务。2.完成剩余56套租赁型保障房的分配任务。3.全面完成公租房专项整治任务。危房改造方面。落实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住房安全监测第一责任人,落实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依托镇村干部队伍和驻村工作队完成全县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户、因灾因疫情等原因新发的住房安全隐患农户持续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加大农村住房安全政策宣传力度。完成2024年度计划改造170户危改任务,同时实施2025年1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公共租赁住房的后续交接管理1、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衔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2、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敬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便捷需求。3、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4、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1)对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受天气影响反馈出现的上下水管道结冰等问题对接物业管理进行问题整改。(2)公共租赁住房严禁私自装修;(3)公共租赁住房严禁私自改变供水、供电、供暖线路;(4)公共租赁住房严禁改变屋内格局,(需添置衣柜的,严禁固定在墙上)。(5)公共租赁住房严禁改变房屋居住用途。(6)公共租赁住房严禁转租、转借、转卖。(7)若发现以上问题,在房屋收回或退回时不予任何补偿,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