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宁强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落实优待政策;开展关爱活动;落实健康服务项目,承担医养结合;负责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理《敬老优待证》;(相关社会服务)。 | |
住所 | 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周雅舟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宁强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万元 | 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1月12日办理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原李洁变更为周雅舟,举办单位由原宁强县卫生健康局变更为宁强县民政局。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一是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开通高龄补贴自助复审平台,全面完成全县31700名70周岁以上老人2024年度高龄补贴复审任务,复审率100%。利用“陕西惠民一卡通”精准发放高龄补贴2682.225万。二是积极争取县上配套资金开展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手杖、轮椅、防走失手环等器具,加大帮扶力度;三是卫健系统印发了《“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重点任务》的通知(宁卫发〔2024〕58号),明确了老年人就医优惠政策;县民政局牵头推动县文化旅游局落实了老年人60岁至69岁县内景区门票半费70岁以上免费的优惠政策,县交运局正在调研制定7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免费的优惠政策。(二)走访慰问活动扎实开展。一是春节、重阳节,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县101名五老老人、百岁老人、失独老人、困难老人和集中供养对象进行慰问,送去慰问品价值1.3万余元,发放慰问金3.65万元。二是县民政局牵头在10月10日和11日县中心敬老院和康达养老中心开展“金秋送暖、重阳欢歌活动”、“情系桑榆、爱在康达”大型敬老慰问系列活动,活动中开展了老年人国情教育宣传,老年协会表演了丰富多彩的节目,县慈善协会和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捐献了4500余元的物质,县天津医院为100余老年人进行了免费义诊,县摄影协会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免费摄影并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免费理发。(三)为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导大安镇大安社区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汉源街道办二道河、筒车河社区创建“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到敬老院和社区开展义诊5千余人/次。三是号召县关工委、县延安精神研究会、老干部服务中心艺术团、老年书画协会送红色文化进基层,开展“弘扬延安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主题书画作品暨文艺节目展出展演活动;号召县礼仪协会先后为全县18个镇(街道)赠送乡风文明《礼尚羌洲》书籍,倡导新时代精神。(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印发了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24〕139号,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宣传。同时组织全县18个镇(街道)及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道)及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政策落实。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对全县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进行摸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组织开展评估,目前,已有17名符合条件且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后,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上局党组会议研究,流程符合规定,目前正在进行拨款。三是按照补助资金标准足额拨付资金8.49万元。四是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五)加强保障好老年人权益。一是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和线下培训等在“敬老月”以及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等涉老政策、老龄工作、典型事迹,展示银龄风采,不断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二是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常态工作,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并邀请县法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村级微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联络员,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保健食品检查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销售单位7家次,督促现场整改5家。三是县民政局联系县科协、妇儿发展中心在全县范围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开启“智慧老人课堂”,邀请专业讲师为老年人讲解智能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基本操作,以及如何使用各类应用程序。通过培训,许多老年人掌握了基本的数字技能,能够独立使用电子设备。(六)顺利完成好机改机构职能划转工作。6月底前完成了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从卫健划转民政的机改工作。并建立了宁强县老龄工作协调机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导宁强县大安镇大安社区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汉源街道办二道河、筒车河社区创建“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到敬老院和社区开展义诊5千余人/次;组织老年社会团体到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健康”文艺演出。(二)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多方协同,开展走访慰问。“2024年重阳节、春节期间,由县级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县对全县101名五老老人、百岁老人、失独老人、困难老人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3.65万元,并送去了价值1万余元的米、面、油、奶、水果等慰问物品。(三)切实将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全县31700名70周岁以上老人2024年度高龄补贴复审任务,复审率100%。对全县34825名70周岁以上老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682.225万元。三、存在得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老年人维权意识淡薄。在传统养老观念和习惯的影响下,个别老年人对儿女的不孝行为,经常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很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二是社会参与度低。老龄工作主要由政府承担,社会参与力量不足。(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朋友的维权意识和全民敬老爱老意识。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青少年道德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孝亲敬老典型人物及家庭”评选活动,激发年轻人敬老爱老热情,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二是构建社会支持系统。通过加强社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多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与普及教育。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发挥家庭与社区作用。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权益问题,社区应开展相关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五是完善政策制度。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六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老龄工作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参与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七是加强老龄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专业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高的社会组织,提升老龄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八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力量参与老龄工作的权益和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透明度和便利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站位再提高,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好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二)监管在加强,持续全面落实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严格按照中省市政策标准,规范高龄补贴等资金的申报、审核程序,实行系统申报,动态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零差错”。继续做好《敬老优待证》的办理与发放工作,落实好老人进景区免费、就医优先等老年优待政策。(三)统筹再有力,健全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继续把保障城乡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作为工作重点,提高保障水平,并在灾害救济、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中对老年人给予特殊关照,着力解决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充分利用宁强生态资源和中医药资源优势,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医养产业,实行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提升老年人素质。(四)措施再细化,努力推动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更加有力的规划、土地、财政、人才等支持政策,支持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各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提升从业人员规模和能力。持续开展好走访慰问、老年人维权、为老志愿服务、岗位敬老、老年人健康促进等活动,定期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敬老好儿女”、“文明幸福家庭”、“老有所为”评选,开展“银铃行动”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余热,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级老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努力解决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切实推动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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