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宁强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水利资源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编制水利资源保护规划;贯彻执行水利资源保护法规政策;监管县域用水服务;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等相关社会服务。 | |
住所 | 宁强县建设路 |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文 | |
开办资金 | 44.2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宁强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27万元 | 44.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河道采砂监管工作深入开展。1.召开了4次河道监管专题会议,制定了河道采砂监管措施,对汉江“清澈”行动和嘉陵江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年继续采取设河道警长、河道保洁员,以及安装警示牌、做宣传横幅等方式,落实了镇办日常监管责任,做到了流域采砂监管全覆盖。2.河道采砂监管体制健全。一是督促镇村河长积极履职,严格按照河长巡河指导意见,落实镇村属地监管职责,全年镇村巡河1315人/次,河道巡查干部分段包干,巡查人员巡河339人/次,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取得监管实效。二是按照《宁强县水利局、宁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了每季度一次的非法采砂专项打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监管责任,严控紧盯、“挖、运、堆”四个关键环节。三是依据《宁强县嘉陵江河道采砂执法巡查制度》、《宁强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河道巡查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夯实了巡查人员监管巡查责任。四是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巡查人员分三个班次,轮流开展常态化进行白天夜间巡查各敏感流域,全面严查偷挖滥采河道砂石资源,认真开展了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3.加强了河道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河道警长治安巡逻和河道巡查相结合,夯实镇村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群众群防群治、全面开展乱挖、乱弃渣监管打击力度。建立区域河道采砂管理台账,设立举报电话,线索排查、部门配合等监管机制。全年配合镇办、公安、环保部门开展多轮次打击非法采砂、乱堆乱建执法行动。按照秦岭生态整治措施和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依法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料场2处,查处非法采砂和违规弃渣5起,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清障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对部分涉河施工侵占河道、违规弃渣责令清理复平,共清运弃渣、清理河道垃圾2.2万余方,对涉河施工造成河道坑槽、河道堆料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督促施工单位对河道生态进行了修复。4.全面完善涉河建设审批制和报备制,对各项公益项目涉河建设施工全面督查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程序报批,加大涉河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严查以工程建设为名在河道采挖砂石行为,对涉河建设项目砂石运输,堆放料场进行规范要求,全面倡导涉河施工科学规范,严禁堆料施工影响行洪安全,确保不破坏河道生态和造成水质污染。5.河道监管制度建设、各级监督机制得到了完善,治理河道水生态环境常态化长效机制得到了落实,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监管、社会监督,群防群控的立体化治理局面形成。以法治河、严格源头管控,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遏制盗采乱挖违法现象。对检查及反馈问题限期清零,实现了河道无偷采、路上无偷运的良好工作局面,涉河违法案件,上级明察暗访反馈问题及社会各界举报反映问题逐步减少。有力地保障了嘉陵江、汉江源头的一泓清水。(二)水旱灾害预警防御全力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防御治理理念,严格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合理调度、组建强有力的技术队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山洪灾害监测平台运行情况。2024年落实县级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并入县级财政预算维护网络专线、6处自动雨量站,14处自动水位站、5处监控站,80处无线预警广播、18个镇(街道)视频会议设备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明确了运行管理责任。签订了运行维护协议,确保各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2.组织编制各类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类防汛预案,完善了全县11座中小水库防汛预案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落实了各水库“三个责任人”及全县水旱灾害防汛预案,针对易发多发地制定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对全县369处山洪危险区制作了简明的预案表,落实了行政、监测巡查和预警转移责任人。明确了预警信号和转移路线,增强了群众防范自救能力。3.切实开展山洪水旱灾害隐患排查,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山洪灾害隐患和防御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水利工程、在建水利项目,江河湖库全面排查、夯实责任。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除隐患。全年水利工程运行良好、安全度汛。4.加强值班制度、强化监测预警,落实会商机制,落实了汛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密监测汛期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和防汛部门会商、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洪抢险提供技术保障。全年发布预警次数11次,向各级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3927条,减灾转移9936人,为全县防汛抢险、撤离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5.及时上报统计灾情。全年上报洪涝灾害5次,7月中旬青木川金溪河洪水和7月下旬嘉陵江洪水过境,对我县部分地区影响较大,导致农作物和房屋被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堤防工程等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洪灾过后,我中心及时对受灾情况进行了统计和上报,及时安排水毁工程项目,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确保水利项目施工高质量完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全年镇村巡河1315人/次,河道巡查干部分段包干,巡查人员巡河339人/次,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取得监管实效。2.依法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料场2处,查处非法采砂和违规弃渣5起,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清障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对部分涉河施工侵占河道、违规弃渣责令清理复平,共清运弃渣、清理河道垃圾2.2万余方。3.落实县级运行维护经费33万元。并入县级财政预算维护网络专线、6处自动雨量站,14处自动水位站、5处监控站,80处无线预警广播、18个镇(街道)视频会议设备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明确了运行管理责任。4.对全县369处山洪危险区制作了简明的预案表,落实了行政、监测巡查和预警转移责任人。5.发布预警次数11次,向各级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3927条,减灾转移9936人,为全县防汛抢险、撤离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在河道采砂监管上缺乏强有力措施,会出现监管疏漏。2.山洪灾害防御业务薄弱,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有待加强。3.干部队伍缺乏工作热情,创新意识不强。4.单位金费紧张,河道采砂监管所需设备有待完善。(二)改进措施:1.加大河道水法规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减少河道三乱(乱到、乱采、乱建)等不良行为行为。2.加强山洪灾害防御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技术队伍学习意识,加强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水旱灾害资料的归档整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知识培训或相关活动,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制定好水旱灾害的防御制度。3.通过集体学习或自学等方式,举办业务培训,修订完善机关制度和三项机制,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4.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增设相应的办公设施。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河道监督管理工作将以《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频次,确保我县河湖生态秩序良好。2.加强水旱灾害普查工作,增强业务技术力量队伍学习意识,落实好防汛期间山洪预警值班纪律,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好山洪灾害防御制度。3.加强支部建设,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监督管理,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转变干部作风、树立监督执纪良好意识,积极创建廉洁型单位,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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