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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30 16:48
单位名称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国家机关(含乡镇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它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的规范动作,负责政府采购行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住所 镇巴县城新街16号财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淡黎军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63万元 28.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政府采购基础管理。我们以采购预算编制为源头,以预算执行为抓手,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二)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一是做好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制度保障,围绕2024年度政府采购管理改革重点,从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创新采购监管方式、落实政策功能等7个方面列出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改革;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督促采购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力清退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优化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规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任何保证金,切实为企业减负;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全年全县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已完成交易额459.17万元,超额完成301.16万元。(三)强化政府采购服务。围绕提高资金效益、规范采购行为目标,强化政府采购前端管控,事后监管,对重点采购活动实行动态监管。一是发挥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督促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依法实施采购,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强化采购单位在采购需求、采购执行、政策落实、履约验收方面的职责。二是强化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监管,完善对代理机构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推进采购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机制建设,以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采购中心发挥优势,主动服务,督促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严格按程序、按制度实施采购项目,重点做好程序规则、信息公开、采购文件质量三个重点。四是加强业务学习,促使每个人成为业务能手,加强业务集中培训和在线服务,把服务体现在采购工作的全过程中,加强对单位的法规宣传力度,提高采购政策知晓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今年以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93项,实现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8156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单位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缺乏系统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按制度要求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但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过程中,部分单位未细化相关制度,未将采购活动与单位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制度紧密联系,内部职责不清,存在采购风险。来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贯彻落实财政重大支出事项决策行为,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仍需加强。部门编制采购预算仍然存在不精准、调整幅度大的问题,直接影响预算执行效率。(三)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贯彻落实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四、2025年工作打算(一)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采购全程负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二)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三)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平。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五)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助力程序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