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工作、消费维权的调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等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榆佳路口向东50米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飞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万元 | 1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开展业务情况:(一)消保维权方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7日,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16001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投诉系统共受理各类申诉10132件。按时初查率97.77%,投诉按时办结率99.59%,投诉调解成功率67.18%,举报按时核查率97.92%。榆林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平台共受理各类申诉5242件;已办结 5181件,在办件 91件;及时接收率98.73%;办结率98.83%。来信投诉举报495件;陕西信访信息系统75件;榆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投诉36件;舆情信息投诉21件;(二)12315工作方面:1.加大了12315工作力度,更及时、准确、快速地处理消费者投诉。2.处理消费者申诉做到了五及时。严格按照市12315指挥中心和局领导的要求,畅通了区局与市局,区局与各基层所的12315的申诉举报分流工作。做到了受理及时、流转接受及时、分流转办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3.坚守工作岗位,完善了3.15及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的一项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12315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的规定,加强3.15、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的消费者维权工作,坚持节假日不放松,随时与基层管理所取得联系,方便了消费者投诉,保证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同时做好12315各种表格的上报工作。(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方面: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局以19个市场监管所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实现了以点带面,片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宣传目标。此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867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800余人,通过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共同提振消费信心,为榆阳区消费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面:根据3.15晚会曝光的重点问题,3月16日至4月15日我单位统筹安排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此次行动,我单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8人次,257车次,对辖区食品企业、灭火器销售经营户以及防火玻璃企业等进行了检查。(五)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方面:今年榆阳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继续全力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24年3月15日,在榆阳区区政府召开了榆阳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白琛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区放心消费创建办主任雷志锋、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副主任段清明,21家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榆阳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代表以及34户被认定授牌企业的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放心消费创建办主任雷志锋主持。总结通报了2023年度全区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工作、为辖区榆林市榆阳区胜利大酒店等34家单位颁发“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牌匾。目前榆阳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创建106家。(六)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建设方面:为了充分发挥消费权益保护体系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消费维权服务站“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规范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局2024年以全区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为主体新增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10家。目前消费维权服务站共有24家,ODR企业6家。三秦伴手礼企业创建方面:进一步打响陕西品牌,为推动全省供给侧提质升级、助力陕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单位与多家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非遗、好产品商户企业商谈,积极与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系,做好随时开展“三秦伴手礼”消费评测活动的准备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一)2024年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高效地登记、受理、分流了投诉举报。(二)积极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三)认真开展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四)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五)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六)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建设及三秦伴手礼产品评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存在的问题:(一)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及时性、准确性还需加强,(二)维权视角、手段不够完善,对某些投诉案件存在束手无策问题,特别是“职业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的案件。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夯实12315基础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为民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畅通诉求受理渠道,抓好咨询接诉、应诉处置、分流督办、抽查回访、督查通报、数据分析等12315基础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防范重大消费事件意识,着力提高应对、处置12315消费维权重大紧急事件的能力。(二)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宣传,引导健康安全消费,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加强与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三)积极推进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监管,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消费商品、服务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四)积极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五)加强与区局及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制止、打击“职业打假人”违法乱纪行为。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