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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5-03-28 17:55
单位名称 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住所 陇县城关镇北河东路4路
法定代表人 卢杰
开办资金 2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陇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4.94万元 17.4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践行绿色发展,加强水保生态治理。1.2023年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陇县西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陇县南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陇县谢家沟等5座淤地坝除险加固提升改造工程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了工程决算审核,县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结论合格。工程设计合理,建设管理规范,投资控制符合规定,验收资料齐全,初期运行正常,工程质量合格,已交付项目村组投入运用。2.2024年项目建设情况:2024年完成两个水保项目的建设,总投资865万元。一是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陇县神泉塬面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2平方公里,完成新建护地堤1404米(其中挡墙型式770米、格宾笼型式634米)、坡改梯工程18.40公顷、配套田间道路4046米、新建钢筋石笼谷坊2座、新建10立方米一体式玻璃钢水窖20座、沟头护埂4290米、项目宣传牌1座、林草措施梯田田埂绿化8626米、沟头护埂绿化4290米、护地堤格宾笼顶绿化634米、营造水土保持林52.89公顷、封禁治理措施封禁治理710.18公顷,其中疏林补植254.16公顷、设置封禁碑1座。二是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陇县温河沟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平方公里,完成建设任务如下:修建坡改梯13.71公顷、道路工程1.34公里、沟口生态修复整治0.65公顷、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0.4公顷、栽植水保林45.78公顷、沟口生态修复绿化0.65公顷、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绿化0.4公顷、主干道路绿化1.6公里、村庄绿化2项、封禁治理704.27公顷、封禁告示牌3座、封禁围栏1500米、其他附属工程4项(项目宣传牌1个,水保宣传牌2个,安全警示牌4个,植物认知牌10个)、浆砌石护坡40米、混凝土排水渠1700米、砼安全护栏81米、院墙喷绘1200公顷、垃圾收集处理2项、土壤改良165.19公顷。3.2024年度项目申报:完成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陇县石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二郎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陇县八渡镇杨家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合规性审查。4.项目谋划完成情况:完成了陇县石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陇县太春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陇县粮食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陇县西凉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十个2025年度谋划项目的上报工作,谋划总投资34856万元。5.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管理人员主动作为,在各项工程建设前期,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报批、项目招投标等工作。项目开工前,协同监理机构、施工单位、项目实施地村委会负责人进行项目建设技术交底,各项措施实施范围的核准,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和各项责任书。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严格要求参建单位从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外观形象、完成情况做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并积极协调监理、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建设资金预付款、进度款等资料。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按时完成水土保持国重系统录入工作。(二)依法落实监管,提升水保执法效能。1.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在日常水保监督执法过程中,针对生产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为开展现场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下发市站印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宣传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通过送法上门、讲解指导、纠正行为等形式提升建设单位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自觉性。2.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为提高我站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新政法规。同时积极参与省水利厅举办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最新要求专题视频培训、省水利厅举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我站水土保持执法从业人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了清晰的认识,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我县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的建立。3.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我站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新建及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临时防护措施。4.全年监督执法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8个,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33个。下发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4份,下发责令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下发水土保持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下发水土保持行政规费收费通知书5份,下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检查意见、书面检查意见、自主验收通知20份。备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批复19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笔共524.5647万元(其中市批项目代征275.37万元);办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起,罚款62.188万元;受理备案1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所有批复方案及项目现场检查等信息已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三)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一是建立淤地坝安全度汛常态化检查机制,做好风险预警、“三个责任人”落实及淤地坝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并对接在政府网站对信息进行公示;二是为确保在雨季或汛期来临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指导涉及淤地坝相关镇镇政府,编制符合镇情实际的淤地坝防汛预案;三是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及日常管护,及时开展汛前、汛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淤地坝运行安全。四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在“防”上下实功,在“抗”上出实招,在“救”上备实策,强化雨情通报、值班值守、巡查监测、防御预警、物资储备,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的放矢,提升应急能力,筑牢安全防线,保证了淤地坝安全度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我站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62平方公里,完成项目投资86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加强,未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有效地运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2.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资金投入少、宣传方式局限,宣传面窄,水土保持工作在一定层面还不能引起重视,致使监督执法存在困难。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不清,预算不足,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设施实施、监测监理等环节投入脱节,进度滞后。(二)改进措施:1.持续推动党建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目标融合,确定统一目标,形成共同的发展愿景,确保两者在方向上保持一致。紧盯融合效益,明确党建工作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党建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业务特点,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等形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合规推进。2.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按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年度计划,完成全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日常检查工作,持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催缴,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季报报备及督促已完工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我站将持续加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谋划,努力争取水土保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投入,着力打造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治理工程。(二)坚决落实水保监督“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法遏制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检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通过有效执法手段,减少人为水土流失,保护治理成果,为陇县生态立县战略作出水土保持行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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