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提供资助保障。全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组织及贷后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发放等。 | |
住所 | 陇县北坡东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波 | |
开办资金 | 38.2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陇县教育体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4万元 | 0.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全面落实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生,精准施策,精准资助”。1.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落实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生,精准施策,精准资助”。全年共计资助学生68910人次,发放资助金额3587.36万元。一是学前教育阶段:2024年我县共下发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258.58万元,共有6640人次享受免保教费和生活补助。二是义务教育阶段:为中小学学生免除课本费325.76万元;为11761人次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学生发放生活补助552.43万元(其中为已脱贫户子女及重点监测对象学生9261人次发放生活补助424.705万元);三是高中、职中阶段:今年我县共为2073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244.525万元;为8827人次学生免除学费706.16万元。为2256人次中职学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01.8万元;为3482人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348.2万元。四是大学阶段:为1545名贫困大学生办理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52.06万元;为11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了“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项目,发放资助金93.6万元,其中已脱贫户子女及重点监测对象家庭子女90人,资助金额72万元;为153名贫困大学新生发放路费8.9万元。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使广大教职员工体会到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和温暖。今年,共救助27名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发放救助金29万元。2.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助学,提高教育资助的影响力。一年来,积极主动配合协调社会组织和个人,做好社会教育资助工作。北京明伦基金会“贝壳计划”资助我县150名贫困高中生,资助金额22.5万元;“小海豚”救助单亲家庭小学生16人,救助金额3.2万元;“华山论剑西凤酒”慈善资助贫困大学新生4人,发放救助金8000元;陇县慈善协会爱心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救助金9万元;宝鸡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共计出资10万元救助200名陇县户籍、陇县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这项活动正在进行中。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二)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效能。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规范、齐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实现资助对象精准、发放时间精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重点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及时将其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2.资助程序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段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公示程序规范透明,坚持做到“两公示一集中”,接受全体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注重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口,紧扣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制度以及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类资助政策全覆盖无遗漏。3.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各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资助金发放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采取受助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现场同时签字盖章,确认无误后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转入学生家长惠农一卡通的形式进行发放;普通高中段和职业高中段通过“普通高中资助卡”“中职资助卡”形式进行发放,坚持做到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4.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推行承诺制,做好预申请,实现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应收尽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要求,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冤枉路,多花一分冤枉钱。我们在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台,安排专人解答问题、引导服务;特别是七月、八月办理助学贷款高峰期,为方便山区群众办事中午、下午延长工作时间,确保群众不跑冤枉路。并与今年九月份、十二月份先后两次由李主任带队深入曹家湾镇、城关镇、东南镇、东风镇收款,既给广大人民群众讲明了资助政策,又取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收款效率。5.精准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注重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口,紧扣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制度以及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类资助政策全覆盖无遗漏。鼓励推动县区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严格救助范围和条件,抓好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正。推行承诺制,做好预申请,实现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应收尽收。严密组织,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和资金发放。(三)强化精细管理,提升营养改善计划水平。1.严格落实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今年我县全部122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春季63所,秋季59所),共有23282人次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春季12269人,秋季11013人)。配餐中心为城区两所小学没有食堂的学校配送营养早餐,为全县其余学校配送食材,由学校食堂自行加工营养餐。2024年中央下达我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77.6万元,按照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标准和在校天数,结合各校实际享受学生人数核算,资金已于每学期初由县财政局下达到各实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县学生资助中心对各校专项资金月实际使用额度,结合当月学生实际在校天数和学生数,设定“专项资金月使用率”指标监控,从资助中心层面了解各校资金使用进度,提出工作建议,保障资金安全。并积极配合县局做好“校园餐”专项整治,紧紧围绕“管理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管理、配餐运营管理、项目招投标”五大重点,确保“校园餐”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在县教体局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我县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依托视频技术推动县域各学校从明厨亮灶向“互联网+”视频实时直播推进,将厨房重地从幕后搬到了前台,促进了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和食品安全。我们督促各学校严格执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标准,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设施保障。3.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资助中心全面督促全县各校严格规范校服采购工作。明确了详细的采购流程:学校需进行集体决策,广泛征集师生及家长的采购意向;组建专业的选用组织,负责对供应商及校服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布采购需求,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供货企业;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签订规范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好校服检查验收工作,保障校服质量;加强售后服务监督,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最后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案,以备查阅。2024年6月14日,在秦源小学召开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应用会。全县各校积极响应,顺利完成互联网注册,为后续校服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县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全年为普通高中免除学费,为全县家庭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中职免除学费,为全县家庭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进一步拓展探索食育工作。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持续探索食育的有效方法,指导学校强化“五育并举,食育融合”的理念,以“食”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生活及实践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板报、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和食育知识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样板,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美好的心灵、渊博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健全的人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够广泛;2.对师生的服务不够细致,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加强。(二)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县贫困学生都了解知道政策;2.增强对师生和群众的服务意识,不管是来信来电、还是亲自到访都要做到细心、耐心,切实让群众感受惠民政策的温暖。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强化审核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责任到人。(二)在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方面严把“三关”,坚持“三公开两公示一集中”制度,做到集中发放、见人发卡。(三)在指标分配方面,增强透明度;积极参与资金监管,对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结余资金要督促、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