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矿产资源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供保障。矿产资源开采开发监督,办证登记管理,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环境,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 |
住所 | 陇县城关镇北大街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文利 | |
开办资金 | 3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陇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45万元 | 28.8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全面学习。一是结合矿服中心业务,主动学习,始终维护矿业权人权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加为民服务的热情和实干工作的激情,扎实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规范办事流程,以提升矿政管理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情怀,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提质增效。(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上街设点、召开会议、专题培训、印制宣传彩页、进企业进厂区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群众、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生态恢复治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加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各企业主的生态保护意识。全年上街设点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理咨询群众65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做实基础。1.按照“国有公司控股+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新模式,以粮食沟砂岩矿为试点,完成了项目立项、环保、安全、林地、水保等手续,5月中旬开工生产,预计年产量25万吨,年收入约960万元,可缴纳税收125万元。2.严格按照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业布局,完成八渡中南沟脉石英矿探矿勘探工作,协助市局完成2处市级出让矿山储量核实、起始价评估工作,完成城关镇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为充分显现地热资源提供保障。3.加强县域现有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3家探矿、4家采矿企业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公示、储量年报等基础性工作。4.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结合县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矿产资源压覆处置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顺利进行。5.根据《陇县依法关闭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原陇县八渡石英矿、陇县老虎沟石料厂退出补偿意见,并在自然资源报和政府网站公示了关闭矿山公告,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问题协调与处置。6.协调推动李家河煤矿开发前期工作,勘探报告已经省厅备案,并就办公场所、采煤口选址,煤炭运输专线勘察及仓储建设等工作完成对接,为早日开发建设提供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7.对全县拟建的9个矿山、在建的4个矿山、已关闭的27个矿山及13个砖厂堆放建筑材料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存在临时堆放煤矸石情况问题2处,经现场检查、蹲点整改,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将已关闭各类矿山的矿区及矿山用地纳入耕地恢复潜力图斑,与各镇对接,逐步恢复为新增耕地,从源头杜绝乱推乱放问题发生,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整改成果。8.加大矿产违法案件执法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管,坚持在县域内开展矿产资源违法动态巡查,联合县公安局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共发现并制止非法盗采4起,答复群众信访13件,立案查处2宗,办结1宗,在盗采点按装摄像头2台,安装公路波形护栏128米,彻底遏制非法乱采行为。(四)强抓安全。1.针对矿山违法违规建设、地质勘查、移民搬迁、征地拆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及“一患一册”档案,制定措施,消除隐患。2.根据省厅《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的通知》安排部署,联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历史上易发、频发的温水镇沙金沟、苏家塬、城关镇杜阳沟、黄家崖沟等重点盗采镇村开展夜间联合巡查工作,严格杜绝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不安全事故。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及消防主管机构责任分工》等文件,明确厘清责任分工。4.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汛中、汛后巡查及排查,及时掌握各隐患点周边情况变化,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监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恢复治理,彻底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通过出让矿山,为建设新型绿色矿山奠定了基础,为加强地方税收,增强劳动力以及陇县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我县历史遗留矿山成因复杂,问题处置进度缓慢;2.县域内仍存在乱采乱挖行为。(二)改进措施:1.依据《陇县依法关闭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加快遗留问题处置,推进矿山出让及开发利用步伐;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偷采违法行为。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矿产退出问题。根据县政府《陇县依法关闭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推进历史遗留矿山退出及问题处置。(二)对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盯死看牢,形成合力,依法打击,维护好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好矿产资源安全,持续做好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加强现有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开发利用,深度加工,加快发展步伐,促进我县矿产经济高质量发展。(四)立足实际,筹备编制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推动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有效提升,使我县矿业市场有序、有力、健康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