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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西安市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7:1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服务。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审核、招标竞价、业务监管、统计分析;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和交流。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堡子村转盘京都国际一楼
法定代表人
魏鹏
开办资金
26.7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43万元
53.7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组建落实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围绕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抓好落实。(一)全力配合做好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按照《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组建方案》(市办字〔2023〕192号)的文件精神,通过沟通、请示、协调,由区政府明确调整了工作机构和职责职能,将原西安市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西安灞桥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职能由区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履行承担,具体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以及对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管。积极配合白鹿原农投集团完成要素市场灞桥公司办公场所装修改造,提供办公支持和工作保障,公司于3月26日正式揭牌运行,与交易中心合署办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探索工作联动新模式,依法依规督导落实村集体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工作要求。(二)扎实完成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专项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的关于开展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专项工作,4月-11月积极推动落实各街道土地流转合同的梳理、备案以及预警风险处置,做好动态监测管理,确保备案合同全面排查、应录尽录、规范有效,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三)其他重要性工作。一是围绕行业领域乱象和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区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做好应尽必进,阳光交易,深入街村指导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收集土地流转问题线索。二是配合做好单位资产审计、安全生产、局安排的耕种承诺、区委巡察等其他事务性工作。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1、督导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相关业务办理。中心不定期对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所办理业务进行指导及监管,利用交易中心与要素公司合署办公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实村集体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工作要求。2024年度,区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已成交项目45宗,成交金额19061.533万元,交易笔数位居全市首位。节约资金26.773万元,增加集体收入18748.342万元。2转发规范性指导意见。按照市中心下发的指导性试行文件,中心先后转发了《关于西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西安城乡融合要素流程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入场交易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对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企业流转土地资质资格审批提供了规范参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明确细化的监督流程和标准,影响监督人员对于交易环节合规性的判断,存在风险。二是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影响度还不够,运行仅一年,虽有进场交易量,但知晓率还不是很高。2、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监督要点和标准。二是加大要素市场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接街道,深入到村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宣传,提高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的知晓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5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将会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围绕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加强沟通交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做好如下工作。(一)强化学习和贯彻落实城乡融合要素交易政策。严格贯彻落实《西安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入场交易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同时对下一步市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南,认真学习研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模式。(二)强化政策业务督导。认真履行落实好城乡融合要素市场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职能,利用合署办公优势,与区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加强督导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工作交流,在业务办理上给予政策把关和监督指导,督促其业务办理要依法依规,维护城乡融合要素资源交易的规范公平,并适时联合走访考察街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情况,督促引导村集体规范交易。(三)继续做好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土地流转合同备案是常态化工作,需要持续指导街道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和信息处置。不断健全土地流转合同常态化备案机制,督促街道注意加强收集整理新合同,定期负责平台数据录入与日常维护。利用好平台数据指导土地流转,发挥预警和监测功能,解决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时化解风险,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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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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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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