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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发布时间:
2025-03-28 17:15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政策宣传。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凯
开办资金
7.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7万元
-21.9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经营管理指导站.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增培育家庭农场4家;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截止目前,全区111个行政村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益共计1.3311亿元,占比67.5%,提前完成市上下达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的全年目标任务。3、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止目前,组织召开推进会6次,开展督导检查3轮次,下乡指导3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32类,针对核查出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落实,有力推进全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调度,按月收集报送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工作台账,全面完成中央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取得优秀的评价成绩;5、是深入开展全区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成果巩固深化行动,完成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街道自查、区级联合评估验收工作,以优异的治理成效、工作成果迎接省市评估验收检查;6、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组帐社管、社账街管”制度,顺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管理,探索建立区纪委执纪监督、区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街道办监督管理,村社主体管理实施四位一体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新机制,基本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便捷化、系统化管理目标。二、取得的社会效应1、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成效更加突出。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集体资产的继续流失,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摸清了集体家底,有效化解集体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了及退出干部法纪意识,群众从中切实获益。2、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基础更牢固;财务会计核算更加规范;线上支付更加便捷;财务公开更及时;合同监管更有序;“三资”监管更全面,集体资源、资产监管无死角;“三资”监管目标更进一步;“三资”交易新突破。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动能更加强劲。三、存在问题1、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连片土地减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难度较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遇到瓶颈期;2、我区以优势特色果业生产为主,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难度较大;3、我区总体集体经济积累贫瘠,村干部大量精力用于处理农村社会事务,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意愿不强,思路窄,等靠要思想较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集体经济发展。四、整改措施1、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加强对合作社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抓好对现有农民合作社的清理,确定一批运行良好、带动示范强,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让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2、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组织乡村干部考察学习,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加大二三产业投入力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强化业务指导。成立专家团队,从政策技术、条文规定、市场预期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确保发展的项目早日收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双增收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农办《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加快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流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积累,不断增加农民群众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到2025年底,全区11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社区)达到60%以上,有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村占比达到40%以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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