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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7:09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镇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促进保险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医疗、生育基金管理工作。建立统筹基金账户;负责生育保险登记、调查、统计,做好参保职工医药费、城乡居民医药费、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和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刘小民
开办资金 30.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万元 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局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就2024年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提升全民参保质量。围绕全民参保目标,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扎实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全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目前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计41.22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30.43万人;职工医保参保单位13417家,参保人数10.79万人。24年常态化受理、办理医保关系转移计3386件,完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201件。2.落实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医疗救助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医保待遇政策。截止12月底,全年累计审核报销2041件,医疗救助716人次,救助金额45.02万元。医保基金共计支付7.24亿元。做好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排查符合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系统中进行医保费用补收,完成补收998人金额115598.46元,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待遇享受。3.稳慎推进家庭病床服务管理。积极配合推进职工/居民家庭病床清算模块上线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时审核区内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家庭病床结算资料,2024年1月-11月家庭病床结算人次172人,审核金额15.78万元,审核扣款2157.01元。4.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一是充分应用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医保高频经办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深化“综合柜员制”“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帮代办”,同时推动“就医报销一件事”,推广9项便民措施,不断提升惠企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发挥定点医药机构、三级经办服务体系作用,通过宣传海报、现场宣传活动等面对面讲政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红利,提高群众满意度。5.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通过实施“三重保障”“监测预警”、医疗救助等综合帮扶机制,与乡村振兴部门、区民政局的数据交换、实时共享,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动态监测预警工作,积极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特殊人群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效避免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6.提高异地就医保障水平。辖区有1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18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家医院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实现了异地就医应接尽接,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异地就医服务,减少了参保群众“跑腿垫资”负担。7.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按照市医保局《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市医保发〔2024〕38号),落实将“牙髓活力检查”等27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口腔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市医保局《关于转发将部分治疗型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市医保发〔2024〕80号),落实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严查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省、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点,巩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开展全区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全区747家机构上报自查报告自查统计表;持续开展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区747家机构签订了信用承诺。9.强化协议使用管理。以制度促职能、以协议强管理,完成全区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协议续签工作;为625家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对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68家及新增定点医药机构43家的申报、现场评估、协议签订等工作。以检查促规范、以约谈促创新,采检查、协议、自查、约谈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积极做好参保动员,全区特殊人群7478人参保率达100%,其中参加居民医保6665人,视同参保813人;享受资助2993人,实现了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应助尽助。2.24年以来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复查等,实现747家检查全覆盖,处罚医药机构253家,追回违规费用167.82万元,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3.灞桥区开展开通慢性病(职工门诊统筹)结算定点医药机构228家,13家定点医院已开展DRG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已全覆盖。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需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广度,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二是需进一步进行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满意度。整改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加强医保经办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医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站、室作用,实现医保服务事项“家门口”办,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充分调动群众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积极性,农村脱贫户、监测户及困难群众100%参保,圆满完成2025年参保缴费工作。(二)促进医保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自助办理业务模式,深化“暖心办”、“帮代办”等医保服务,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不断提高居民医保政策知晓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夯实医保基金联合检查机制,持续强化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发动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四)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继续实施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人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效能;完善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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