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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地方海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3-28 17:00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地方海事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上安全提供海事管理保障。负责水上安全监管,辖区船舶管理,水上设施进行登记、检查工作。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 鲁刚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地方海事处.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处在市海事局、区政府、区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的中心工作,狠抓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提升能力,全面履职,确保辖区内水上安全形式持续稳定。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现作以简单汇报:一、主要业务活动1、2024年未发生海事责任的水上交通、船舶事故。我处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船舶加强督察管理和现场监督。同时积极开展辖区内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全面加强海事各项业务工作,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通航有序”。2、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我处于2024年3月份分别与辖区内的6家水上经营企业单位签订《2024年度西安市灞桥区水上安全目标责任书》,积极督促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强化企业对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船舶的年度审验工作顺利完成。船检工作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配合船检机构对辖区内的6家水上经营企业共计240余艘船舶完成年度审验工作。为确保全年船舶检验无差错、失误发生,船检人员逐船登船检验,在对船舶认真检验的同时还认真细致的做好记录和档案归类,规范办理船舶检验证书。4、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西安市灞桥区水上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我区水上交通时间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5、联合执法大队对辖区水域内水上经营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路运输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水上经营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码头、船舶、船用设施设备、充电设备、应急救援设备、人员配备、水路交通安全防护装置等水路交通相关事项开展检查,特别在端午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对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的检查。全年累计检查达到15次,出动53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确保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6、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坚持每月组织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活动。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海事业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达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要求。二、社会经济效益1、全年未发生海事责任的水上交通、船舶事故。我处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船舶加强督察管理和现场监督。同时积极开展辖区内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从而全面加强海事各项业务工作,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通航有序”。2、对辖区水域内水上经营企业单位每月进行检查指导。全年累计检查达到15次,出动53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确保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3、配合船检机构对辖区内的6家水上经营企业共计240余艘船舶完成年度审验工作。三、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由于一直没有执法车辆,造成在开展执法工作上有诸多不便,导致全年安全检查的次数较少,检查形式上过于单一,检查内容上不够全面细致。在2025年继续向主管部门及市海事局汇报此情况,争取申请海事执法车辆,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力争在今年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在形式上多样化,内容上更加细致深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水上辖区不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完成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水上管理安全制度。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深化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安全监管职能、工作方式转变,对水上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与辖区水上企业单位签订2025年《西安市灞桥区水上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对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政府对安全的监管主体责任。积极督促落实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持续狠抓对企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和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路运输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单位安全的监督检查,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确保辖区内水上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年后的船舶审验工作。坚持每月普查外,还要对重点时段、重点地点、恶劣天气和特殊节日加大力度,增加排查次数,并做好检查记录,杜绝事故发生。4、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海事业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达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点,明确日常海事业务工作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质量要求、工作记录、评估办法等。总之,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繁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发扬扎实、务实、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区水上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再创灞桥海事发展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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