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
住所 | 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6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韬 | |
开办资金 | 33.5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9万元 | 1.2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灞桥区公证处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在区局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规范公证业务活动,并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强化公证服务作用,运用公证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24年共计办证1359件,其中民事630件,经济19件,涉外710件,累计收费61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13件,办理各类公证公益法律服务事务271件,接待群众电话、现场咨询3800余人次。一、以政府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发挥预防纠纷职能。(一)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按照区司法局和公证处的工作目标,全处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首任,以加强行业自律为重点,以争创公证工作的一流服务为目标,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公证服务保障。(二)提升公证公益服务质量,强化公证效能建设。我处通过实行预约办证,提升公证服务效率;通过建立上门公证便民机制,建立民生绿色服务通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助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我处多次参与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功办理了多起被执行房屋司法拍卖前现状的保全证据公证和强制腾退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二、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证直接服务于老百姓,是群众感知司法温度的重要窗口之一,公证处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一)悉心“减”材料。全力推行简单事项“最多跑一次”,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明确“清单之外无证明”,需要在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员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书,实现“一证一次办”。同时,根据当事人实际需求,为当事人提供邮寄服务,大幅减少市民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一年来为当事人提供邮寄服务50人次。(二)精心“缩”期限。通过申请、审核和送达方式的改变大幅缩短公证从受理到出证的时间。在法定公证办理期限的基础上,根据公证事项的难易程度,对涉及身份、生存、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及事实等公证事项按照《24小时出证清单》的要求,将出证时间缩短到1个工作日。同时对于当事人急需出证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出证。大大缩减公证事项的出证时限,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暖心“优”服务。优化公证服务,严格落实《灞桥区公证处八条便民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绿色通道”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上门”服务、“基层走访”服务、“公证费用减免”服务、“邮寄”服务、“容缺受理”服务、“公证进企业、进社区”服务。优化涉企服务,一年来,累计为各类企业办理公证案件31件。针对五批次的企业融资贷款赋强公证,积极落实“3+3+4”惠企措施,开通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并为企业送上《涉企公证法律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办理其他公证事项。全面推行“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实现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自联办服务开通以来,为群众代办认证7人次。三、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提供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一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二)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宣讲公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公证咨询90余人次;二是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根据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三是为英模、烈属、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及经济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公证费用;四是落实免费“上门”服务,为群众上门办理公证22件,落实“基层走访”服务,指派专人到当事人住所地、单位等有关地方下基层走访50余次;五是为群众免费代书委托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法律文书,累计受益群众360余人。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年来,我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证宣传的形式简单,广度、深度不够,没能深入持久宣传下去。二是业务领域有待持续拓展,必须强化业务拓展,在创新发展上继续下功夫。三是跨领域合作机制亟待建成。改进措施:一是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进行公证宣传,将公证法律常识送入千家万户惠及民生。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拓展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与上级领导部门进行沟通,畅通公证核实渠道,共同减低成本。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处将继续努力办好各类公证案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队伍素质,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推进公证工作新发展。一是加大公证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公证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公证事务的专业化发展。三是加强公证宣传力度,扩大公证知名度,提高公证服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陕西省司法厅下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证号:12610111065338109X;发证日期:2018年07月0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