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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环保督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54
单位名称 略阳县环保督察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配合保障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督察。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11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文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开展情况(一)抓紧抓实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紧扣中央和省督察《整改方案》,采取现场督查和书面督办相结合方式,持续跟踪督战,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年底,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对标认领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主要包括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尾矿库“一库一策”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河道采砂规划治理、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医废、危废、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整改整治;17个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认领的10个问题,9个完成整改,主要包括嘉陵江铊污染事件,严重威胁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邦田公司堆存矿石,未采取防渗防淋溶措施,涌水直排嘉陵江和长期停用的尾矿库维护管理缺失问题、土地占补平衡、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停运三年以上尾矿库、硫铁矿治理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剩余1个未达时序;交办的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二)全力配合开展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工作和各级督察督导协调任务。一是2024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来汉开展第三轮省环保督察,我办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我县督察迎接保障方案,认真筹备各项保障工作,做好了督察期间的各项协调保障工作,在督察期间省环保督察工作组调阅我县第二轮中央和省督察整改印证资料10余次,在下沉我县现场督察核查期间,查看我县现场点位20余处,督察期间交办信访问题3件,圆满的完成各项配合协调工作。二是做好省生态环境厅汉中督察局来略督导调研各项工作,2024年共开展了3次,每次都及时制定调研保障方案,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制定严密的迎检方案,明确责任和各项要求,同时配合省市联合检查相关工作,协同市环保督察机构和县级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工作,圆满的迎接了多次检查。三是健全完善督察常态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以外地典型案例为借鉴,同题共答、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未督先改”专项行动,解决群众身边“可视”“有感”环境问题,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常态化督察。一是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组织推动县级各部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2024开展督察巡查20余次,发出书面督办单30于份,督促问题整改20余件,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落地。二是按照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要求,聚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变好目标,开展“督查的再督查、督办的再督办”,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扬尘治理情况、废品回收行业、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物料堆放等工作开展多次督察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交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并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完成一处。(四)坚持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实效。一是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协查联动,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各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重点问题,跟踪督办问效。我办针对当前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合理制定了督察计划,按轻重缓急,对河湖清“四乱”、大气污染防治、矿山修复整治等突出重点问题一周一督,对已整改问题一月一复查,确保整改成效。三是落实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落实交办、提醒、督办等制度,对发现的,限期办结,对交办后迟迟不到位或整改标准不高的,提醒、催办和督办。对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或上级多次督办迟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点对点”开展调度督办,约谈责任单位领导,并按要求将督查情况同各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发挥督察利剑作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初步形成了联动督查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对全县环境质量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二)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对标认领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7个信访件无反弹回潮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对标认领的10个问题完成整改9个,1个正按照方案确定时序推进,7个信访件无反弹回潮情况,县域整体环境治理成效稳固。(三)积极配合各级各类督察下沉我县检查,对标认领问题并推动整改,期间接受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控制在全市2%以内。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隐蔽性强的问题发现难,一些负有环境保护重要职能的部门对诚恳接受督察的顾虑较多,存在规避发现问题现象。2.专业技术存在不足,接受专业培训和系统学习机会少,有的需要技术和设备设施支持,自身能力建设仍待加强。3.结果运用不充分,主要成效体现在完成问题整改方面,因事见人和主动提出问责建议的时候少。(二)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对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问题,采取和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进行,以联动合力推动工作落实。2.不断挖掘干部能力潜力,借助省市环保督察机构的协调督导和推动作用,构建督查、监察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3.注重将环保督察和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党风、政风监督,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相结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四、下一步打算(一)全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见实见效,健全“调度会、简报、通报”机制,拉单列表建立台账,精准交办、适时催办、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全力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保职责,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责任,督促牵头做好日常督查检查。用好“四不两直”工作方法,杀好“回马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三)不断完善环保督察体制机制建设,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整改单位责任,督促已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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