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城固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服务等。 | |
住所 | 城固县西环三路北延伸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李菲 | |
开办资金 | 8.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76万元 | 10.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监测,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一年我县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变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6天,优良率94.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和降尘七项指标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地表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与上年同期比有明显改善,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生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二)严格频次,全面完成监测工作任务1.水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按照监测工作时限要求,每月10号前对县域内“一江三河”(南柳渡、汉台城固交界处、沙河营大桥、南沙河大桥、原公大桥、桔园断面)6个断面开展了监测,监测指标25项;所测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的水质标准限值。2.做好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保障目前,我县设有国控南柳渡水质自动监测站、省控湑水河桔园水质自动监测、省控县政府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朝阳中学空气自动监测站,我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频率对站点周边环境巡检,及时和第三方沟通,持续做好运维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站稳定运行,实时上传监测数据。3.声环境监测(1)功能区噪声每季度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电信局院内、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城固县肉类联合加工总厂)4个点位城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县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较上年有所下降,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对县城建成区主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min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3)区域环境噪声对我县区域环境噪声共监测76个点位,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属“好”质量等级。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每半年月对我县15家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且正常运行的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开展了监测,所测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基本项目的标准限值。5.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对老庄镇千山水库水源地和城固县原公镇水源地水源井进行监测,千山水库水源地监测项目28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表3Ⅲ类标准限值,原公镇水源地水源井监测项目39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Ⅲ类标准限值。6.建成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在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技术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城固县城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比例等因素,确定的7个监测点位具体分布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布设1个测点,2类声环境功能区布设4个测点,3类功能区布设1个测点,4a类区功能区布设1个点位。目前,7个点位全部正常运行。7.规范管理,不断强化质量控制加强技术资料、档案、仪器设备和监测试剂的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内部审核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根据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和年度检定计划,分别于2024年1月、3月、5月和10月将大气采样器、烟尘测定仪等72台套仪器设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检定,保证仪器设备检定连续不断档。8.开展县域内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测工作2024年6月份和8月份对县域内稻渔综合种养水质开展了调查监测。分别对21个点位的进水和退水开展了1次监测,所测点位的水质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限值要求。9.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对湑惠渠灌溉区的取水口和退水区的水质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的16项基本控制项目于4月和8月对取水口和退水区开展了1次监测。所测点位的水质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限值要求。10.对我县小微水体开展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对我县内8个点位的小微水体开展了2次点位核查以及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站。11.开展生态详查工作。2024年11月我站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20个点位的生态详查工作。12.帮助企业,不断完善自行监测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对辖区内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指导,帮助15家企业完善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的更新、上传。(三)规范管理,不断强化质量控制扎实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统计和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体系。我站主动按时参加上级监管部门不定期的质量会议并认真践行;积极参加市场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我们资质范围内的检测因子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2024年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验证氟化物(2个);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BOD5(2个)、电导率(2个);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能力验证六价铬(1个),检测结果均为“满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4年共出具水质报告46份、噪声报告10份,样品分析数量废水31个、地表水83个。为环境统计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信息化应用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到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多,质控人员忙于手工汇总统计各类监测质控数据,导致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不高。改进措施:今年组织全站人员学习了LIMS实验室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能力,切实提高监测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推进环境监测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对标《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评估指南》,查找环境监测各要素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有效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与监测任务相匹配的软硬件条件,加强我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二是全面夯实环境监测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制定我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及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环境监测目标任务。三是持续强化监测质量管理。紧紧抓住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生命线这条主线不放松,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进一步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监测数据审核,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四是不断提升人才队伍业务素质。按照“以老带新、以事带人”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充分调动监测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整体素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32712057009有效期:2023年08月02日至2029年08月0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