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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略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35
单位名称 略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略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和发放;管理“八大员”工龄补贴;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水灵路口人力资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贾普泉
开办资金 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7万元 21.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夯实责任,落实好各类保险的参保及待遇发放。四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不错一分、不少一人、不拖一天。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累计参保登记9.55万人,领取待遇28696人,参保率98%,发放基础养老金5534.2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48.27万元、丧葬补助费85.84万元、“八大员”群体养老补助金217万元,“三类人群”代缴3947人2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101人,其中退休3322人,征缴养老金13204万元、职业年金2627万元,发放待遇21835万元。工伤保险累计参保22046人,征收工伤保险费680.6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777.9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参保8144人,征收失业保险费415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96.3万元,落实稳岗返还64户、72.65万元。(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政策落实效能。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牵引,扎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经办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开展宣传活动。进工业园区2个、重点企业6户,举办政策宣讲会6场,发放宣传资料2300份。结合“走进奔跑者”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梳理社保领域最新惠企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线上新媒体优势,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开展培训解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参保单位开展培训,做到了经办人员全覆盖。持续推广“秦云就业”“陕西社保APP”“一网通办”“跨地区通办”向园区、向企业、向服务对象延伸。(三)聚焦问题风险,深入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通过畅通集中整治反馈、审计反馈等6个渠道,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排查自查过程中,累计核查人社部、省人社厅下发社保卡信息双变、生存状态异常、稽核系统反馈、高风险业务复查复审等各类信息数据658条,追回违规领取待遇9.86万元。(四)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风险防控。一是开展“人人找风险”和“以案促改”等活动,对照各自岗位分析查找个人廉政及业务风险隐患,针对个人岗位职责及可能产生风险的工作环节,整理形成红黄蓝风险管理清单28份。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通过学习警示案例、观看忏悔纪录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违纪行为等方式,搭载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人社讲堂等平台,推动社保干部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建立部门合作、源头管理、信息共享、综合防控机制,积极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1部门会商,研究制定了《略阳县社保领域信息交换共享与案件协查联席会议制度》,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严防冒领社保待遇现象,合力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五)严格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基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各项保险规定的待遇支出项目申请拨付基金,规范待遇支出项目。在线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确保操作全程留痕可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防控经办风险。重点业务都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股室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每月与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按照金融管控平台和A++财务系统设置要求,明确财务系统各模块操作范围,根据岗位职责严格划分系统操作权限。金融管控平台和A++财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数据安全无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破解城乡养老难题,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我县集体经济逐步壮大为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制度提供了保障,2024年全县15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收益2514.42万元。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选取徐家坪镇朱儿坝村、接官亭镇亮马台村、乐素河镇瓦房村、黑河镇岩房坝村4个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稳定、积极性高的村先行先试,积累了既简便易行、又可持续开展的新经验做法,在陕西日报、陕西省人社厅官网、陕西人社公众号刊登,受到上级部门肯定。(二)打造“五心”经办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聚焦四项险种民生工程主旨,把从严管理贯穿自身建设全过程,全面优化服务模式,优化经办流程,全力打造贴心、省心、暖心、称心、放心的“五心”服务,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差异大,经办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快,业务脱节现象时有发生。县级经办机构在指导镇办业务时,缺少监督、激励的政策支持,不利于业务开展。二是失业、工伤保险存在部分单位参保不及时。部分参保单位思想不重视,对新入职人员和调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不及时,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容易引发信访和行政诉讼。(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稳定经办队伍,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加大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防控各个风险。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和动态调整。二是积极与参保单位联系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让各单位重视工伤、失业保险,严格执行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利益。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5年我们将围绕经办服务,不断创新方法,发挥好经济社会发展“稳仓石”的作用。一是加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大力推动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推动参保单位履行参保险义务,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强化“兜底”保障,认真细致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财政代缴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全覆盖。落实好失业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助企纾困政策。三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补助机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制度的全面推广。提高参保缴费档次,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渠道增加个人账户不断提高养老待遇,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政策实惠,不断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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