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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25
单位名称 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县城内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配合主管部门监管城区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住所 米脂县滨河南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艾先宏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78万元 0.54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建立规章制度,全面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外出请假,强化内部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强化业务学习,坚持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与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持续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缴存工作,针对“部分维修资金未归集交存”问题,通过走访调查、档案馆查档等方式,核实确认物管小区未缴纳或部分缴纳维修资金的行政义务承担主体,核实确认行政义务承担主体共涉及四家开发商企业七个住宅小区项目,下发四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通知函》进行催缴,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欠缴情况移送同级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截至目前追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29121231.96元。今年我县有一家住宅小区项目因房屋质量保修期已过,维修公共公用部分及公共设施设备而申请使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共计499421.95元。(三)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督促各物业服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各物业服务人落实《米脂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我中心于今年根据《榆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进行评定公告发布,按照现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来进行定级落实,贴合米脂县人民生活的实际水平,减少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矛盾,为县物业服务费收取及服务打下良好基础,为企业谋发展,为民谋福祉。(四)认真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对我中心所管辖20个物业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进行了数次的摸排核算,核实我县电动自行车共有4386辆,已完成充电端口建设545个,新增建设充电端口122个,有效缓解了居民充电难问题;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方面的宣传,通过横幅、微信小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共向各社区及物管小区发放宣传画册海报2320份,营造电动自行车安全建设停放氛围;在日常摸排检查督促工作中,我局召集物业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及演练,指导物业企业建立应急预案,巡查记录。(五)抓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物业电梯自查自纠安全工作、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工作、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工作、私拉飞线充电工作、消防通道乱堆乱放工作,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正确开展日常工作并规范记录保存工作资料,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的自查自纠,从中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六)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于9月9日组织召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按照市上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严格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初步自查,并报送附件2整治自查表,截止目前,已全部报送完成,并针对报送上来的自查整治情况,规范其服务行为;本辖区内物业小区共有20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组织72人次,对小区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清心名苑、水岸府邸小区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七)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积极指导银州街道办其他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召开辖区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加强了业主自治管理的能力,减少矛盾的产生,为下一步县内其他社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八)摸排全县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上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切实解决群众业主急难盼切问题,增强居民幸福满意度。(九)充分依托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推送转发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文件,并积极在貂蝉广场公园、新体育场等人流密集地发放纸质宣传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榆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米脂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000余份,督促物业服务人规范服务提升质量,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我中心在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扶持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对我县各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对各物业公司和自主物业小区的安全消防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全面完成县上和住建局的安排的各项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单位:我中心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知识薄弱,不会操作电脑,业务不太熟悉,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且临退休人员及病休人员居多。由于单位工作性质的问题,缺乏集中学习的时间;部分职工受制于文化水平的原因,对理论学习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二)日常工作开展:1、物业公司方面:主要体现在整体物业费低且收缴率不全,导致物业企业利润空间小,没有提升服务的动力。2、业主委员会方面:我县现有业委会成员均为无偿服务,没有相关经费支持,多数情况下的办公费需要自己贴钱,因此小区普遍成立业主大会积极性不高。3、业主方面:由于我县小区居住人口的构成及整体居民的素质等相关原因。四、整改措施(一)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认真贯彻省条例及榆林市相关文件精神,发挥街道办和社区的基层优势,利用社区对小区情况明、底子清的特点,督促其加强业委会组建及管理。(二)加大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出的问题和受理的投诉,跟进整改,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到位。(三)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从而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减少矛盾发生,加大和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多搞进社区宣讲活动,宣传普及物业相关法律知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为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全面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我们从强化队伍建设入手,从提高业务水平着想,从解决百姓实事着手。2025年工作计划在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全力搞好以下工作。(一)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性的开展安全工作方面的自查自纠,凡是我县有物业的小区,必须全覆盖,对拒不配合的企业和多次督促仍不进行自查自纠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房地产信用体系平台扣分。(二)持续开展抽查检查活动。积极组织我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小区,重点针对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收益管理的内容,开展走访巡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属于物业公司合同约定和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要求物业公司做到履职到位,履行法律规定其“劝阻、制止、报告”的基本义务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三)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使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有效地全面覆盖,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形象,积极营造爱党、热爱社会的良好氛围,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四)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检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实现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争取政府资金的扶持,解决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及充电端口的建设;加大对此类物业企业的指导培训工作,给业主满意服务,对全县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小区,协调解决建设难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住宅小区充电端口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