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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22
单位名称 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事务以及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住所 米脂县治黄西路社区服务中心八楼
法定代表人 李生文
开办资金 1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0万元 0.86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米脂县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对象工作精准施策按标实施。2024年以来,按照中省市的低保扩围增效精神。新增农村低保1064人,根据动态管理取消农村低保547人;新增城市低保108人,根据动态管理取消城市低保83人。截止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53户10880人,发放低保金6115.2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34户1335人,发放低保金929.1万元。2、低保边缘家庭工作保障基本生活。按照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户的纳入要求,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可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农村居民年低保标准5640元/人,年低保边缘家庭户标准8460元/人;城市居民年低保标准9360元/人。完成了全县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任务;2024年全县规范合理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以来,全县共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对象76户87人;为低保边缘家庭中未享受低保的42名对象,发放了每人2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8400元。3、两项补贴工作规范管理成效显著。我中心按照文件精神要求,从年初就开始加强与残联的沟通联系,经县政府批准,于5月28日出台了《米脂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街镇工作实施方案》,从2024年7月1日起由街镇审批审定“两项补贴”对象,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为5551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28.6万元,其中生活补贴对象5485人,发放资金645万元;护理补贴对象1681人,发放资金183.7万元。4、特困供养与临时救助按时足额发放。截止目前我县将56户56人纳入特困供养,其中8户8人纳入集中特困供养,根据动态管理取消特困供养人员13户13人。截止目前我县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89户819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768户797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1户22人。截止今年共发放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789.3015万元,发放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155.1166万元。2024年安排下达乡镇临时救助指标435万元。截止12月共支出临时救助累计救助6775人次,资金976.3万元。为米脂县的防返贫底线作为最好的保障,为米脂的发展奉献一份力量。5、严格落实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待遇政策。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按照《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劳社发〔2005〕6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2024年为全县9名外省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发放了7.2万元生活补助金。6、实现低收入人口精准信息共享工作,兜准底、兜好底。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应用,与乡村振兴、医保、上级民政部门、人社、住建、残联、教育、工会、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或比对共计8批次,共计461人次。具体与乡村振兴部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或比对共计5次、86人次具体与与乡村振兴部门1次比对,43人次。与上级民政部门4次比对,407人次。与信访部门1次比对,8人次。与司法部门1次比对,3人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数据录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定期做到动态更新。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本单位对全县困难群众生活的无微不至,得到全县困难群众及其亲属等一致好评,为米脂县的困难群众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经济效益:本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为米脂县财政拨款,以维持日常开支。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家庭收入存在多样性和隐蔽性。如灵活就业收入和扶、抚、赡养费等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准确核查,且低保附加帮扶政策多,导致部分“边缘”群众心理不平衡,矛盾争议时有发生。例如在一些乡镇,由于难以准确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可能出现救助对象认定不准确的问题。2、因病因灾(事故)支出型贫困问题凸显。现有政策保障难以有效托底,现有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中,对因病因灾(事故)等造成大量支出形成的贫困家庭救助力度较低。一方面,临时困难救助主要覆盖民政建档贫困户,其他困难群众往往因家庭收入门槛无法享受;另一方面,现有救助保障水平整体较低,特别是进口、高规格药具的使用导致自费金额大,在救助核算时该部分处理标准尚无明确规定,“一人重病,全家返贫”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比如一些家庭因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昂,尽管有一定救助,但仍难以承担,导致家庭陷入贫困。3、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在一些地方,存在工作人员对救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救助对象过度依赖救助而缺乏主动改善生活状况的动力等情况。4、规范化管理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能进不能出”的矛盾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鉴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例如,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由于各种原因被纳入低保范围,而真正需要救助的家庭却可能被遗漏。四、整改措施1、加强对家庭收入多样性和隐蔽性的研究,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核查办法,如加强与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收入核查的准确性。2、加大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一方面,适当放宽临时困难救助的覆盖范围,降低家庭收入门槛,让更多因病因灾(事故)致贫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救助。另一方面,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尤其是针对进口、高规格药具自费金额大的问题,明确处理标准,减轻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建立多部门联合救助机制,整合医疗、民政、慈善等各方资源,形成救助合力,避免“一人重病,全家返贫”的情况发生。3、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让救助对象清楚了解救助的条件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救助观念,减少等、靠、要思想。例如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的思想认识。4、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开评议制度,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强化监督、保持公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查,及时调整救助标准或停止救助,确保“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加强收入核定工作,除了常规手段外,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社会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救助对象的真实收入情况,提高救助对象鉴定的准确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按要求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对象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外省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工作;2、依据民政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的文件精神,重点谋划好我县低保扩围增效工作。2025年继续严格执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按照《米脂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米政办函〔2021〕10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街镇,将我县农村低保增至12000人左右,城市低保增至2000人左右。3、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在2025年将持续巩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结合整治“关系保、人情保”案例的问题表现,举一反三,深入问题研究与分析,要确保相关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推动创新与技术应用,坚持成效评估与反馈,要定期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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