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米脂县土地开发利用服务中心(米脂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核算工作;协助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拟定相关考核标准;参与全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 |
住所 | 米脂县创业北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娜 | |
开办资金 | 7.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6万元 | 1.77万元 | |
网上名称 | 米脂县土地开发利用服务中心(米脂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米脂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聚焦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遵循“政府引导、安全便利、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总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榆林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科学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风险,着力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1、搬迁对象认定范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主要指生活在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发生地质灾害险情且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区域、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群众。坚持“技术认定、政府引导、应搬尽搬”的原则,由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区域及对象范围认定和风险等级划分。2、搬迁对象认定程序。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搬迁的群众,按照“户主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入户核实公示,县复核审批公示、市级备案”履行搬迁对象确定程序,做到科学精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具体为:①户主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搬迁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基础资料;②村(居)委会评议公示。由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上报的搬迁对象进行集体评议,通过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③乡镇(街道)入户核实公示。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搬迁对象进行入户核实,无异议后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审批公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搬迁对象认定复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报市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签订协议。搬迁对象确定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其委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逐户与搬迁对象签订搬迁安置和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就搬迁安置事项依法作出明确约定。4、科学编制方案。坚持系统思维和规划引领,突出风险隐患区域划定和搬迁源头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风险等级、搬迁紧迫程度和搬迁时序确定实施对象,并编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优先对危害程度大、风险等级高、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域的群众实施搬迁;鼓励各地以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目的,采取奖补措施,引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整体搬迁,避免群众反复受灾,彻底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堤防工程、护坡挡墙等安全类,水、电、路、网、视、讯等功能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类的顺序,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医疗、教育、社区服务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集中安置社区基础完善、功能齐全。5、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坚持城镇安置和农村安置相结合,在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城镇存量房、农村闲置房、新建安置房、货币化等安置方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盘活用好各类存量房源,有序安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严禁重复建设和运动式搬迁。新建集中安置点规模标准参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相关政策,具体由县级政府确定,上报市资源规划局备案。加强对新建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安全性评估,按照“四避开、四靠近”(即: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靠近城镇、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原则选址,同时要避开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新建安置房可使用农村存量宅基地,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对需要跨行政区域搬迁安置的,由县政府报市政府同意后统筹实施。6、严格落实旧宅基地腾退。严格执行“搬新腾旧、即搬即拆”规定,履行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旧宅基地腾退和拆旧复垦工作,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旧宅基地腾退奖补标准。村(居)民已经得到妥善安置的,应当按照搬迁安置协议约定及时组织拆除搬迁群众原住房及附属设施用房、依法收回原有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二)、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5年储备项目申报和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为扎实做好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从根本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110号)要求,我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完成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5年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并开始认真谋划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中长期工作。以中、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安全便利、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资金筹措的可能性和项目的完成度,择优选择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三)、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住房质量安全排查工作。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3个集中安置点共计120套集中安置房和分散安置321套安置房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排查,排查结果为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441套质量全部合格。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严格落实了依法行政、主动为民服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真正看到土地开发利用服务中心地质灾害搬迁政策带来的实惠,真正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2、做到了零约谈零上仿事件,为保障全县土地开发利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在学习活动形式和内容上,较为传统和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习惯于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缺乏自主创新和探索精神。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够充分,没有很好地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开展工作,导致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不强。在工作上,因为工作繁杂、琐碎。存在顾此失彼,有时缺乏细致,有跑粗现象。四、整改措施1、在工作中,设立党员示范岗,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要求党员带头承担重任、攻克难题。通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激励党员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2、今后我单位将一如既往的在上级领导运筹帷幄的战略决策下,扬长避短,尽职尽责,开拓进取,与时俱进。3、继续紧密配合各部门的相关工作,高质高效、努力奋斗为我县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理论水平。不断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培养党员“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补足党员的思想之基和精神之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完成脱贫攻坚易地移民搬迁其他后续工作。及时与县发展改革局对接并完成好各项工作。3、配合县农业、乡村振兴部门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4、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5、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6、完成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