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米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处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事务性工作;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聘用管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 |
住所 | 米脂县西下巷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岩俊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7万元 | 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米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9起,其中:已结案39起,正在办理0起,调撤8起,裁决31起,调撤率为20%,法定期限结案率达96%。(二)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与诉讼机制的有效衔接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和尺度,着力营造稳定、和谐、公平、公正的劳动法治环境;仲裁院与县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完善裁审衔接案件办理工作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在会上双方参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发言;双方一致认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走深走实,为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三)开展企业服务仲裁志愿者活动为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我县仲裁院(员)积极参与服务企业志愿活动的热情,我院仲裁志愿者深入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宁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米脂县海岸线科贸有限公司开展仲裁帮助行动、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多元化机制中的优势,全力帮助企业和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四)建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临近春节,是农民工欠薪问题高发期,我院针对涉农民工工资类争议案件建立了绿色通道,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尤其针对贫困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要加大帮扶办度,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在合法公正办理仲裁案件的处理原则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申请,当天立案,集中仲裁资源、压缩办理周期、加大调解力度、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仲裁庭可通过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缩短或者取消答辩、采用简便方式送达有关仲裁文书等措施,将审限缩短至30日,力争25日结案。(五)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实际,将在我院内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合理调配资源,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有先受理、快调速裁,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六)建立申请仲裁“只跑一次”的工作制度为适应广大劳动者的维权需求,及时、高效、便捷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效能。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申请仲裁“只跑一次”的服务宗旨,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七)依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按照部、省“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的要求,我县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已上线运行,案件上线率达到100%,已达到省厅要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我县已完成了县调解组织的注册和管理员账户申请工作,设立专职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推广员,并指导各镇(街道)录入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建立信息库。目前我县共建立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9个,配备了录入调解员信息63人。从案件办理上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网络。(八)一站式窗口设立,制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办案衔接工作协调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和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行裁衔接工作协调机制》。双方明确职责,设立一站式窗口服务,配备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窗口引导员,合理引导当事人选择权利救济渠道。明确告知当事人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职能、时效、程序等。仲裁机构或者监察机构依法受理后,如需要另一方配合或支持的,可填写协办单。协办单应包括案情简介、办结时限、协办事项、证据材料清单等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给协办单位。同意协办的,对方单位接收并按法定程序处理。建立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不定期研讨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疑难案例,对阶段性任务和纠纷矛盾处理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典型、疑难案例及时研究,切实维护劳动法制的统一。(九)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缩短工作流程,提高效能我院按照省市要求依法为农民工、工伤职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在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安排派驻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值班,开通业务办理律师通道。对书写申请存在困难的劳动者提供书面记录,代写法律文书。特别是对民营企业职工、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及集体争议案件,重大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启动简易程序,1个工作日内“一次办好”,人民满意率稳步提升。二、取得主要效益(一)坚持和谐执法、以调为主的方针调解具有手续简单、程序简单、方式灵活、成本低廉的特点,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是调解劳动关系的重要经验,也是钝化劳资矛盾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的方针理念,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坚决贯彻以调为主的方针,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努力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效果。(二)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三)提供免费咨询,做好优质服务为企业职工和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咨询和服务,对每一位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同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样,使用人单位和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三、目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劳动仲裁案件逐年倍增,劳动纠纷呈多元化,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基础设施薄弱等矛盾突出。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不到位还需要加大加强投入力度。二是现有法律专业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三是办案经费少,影响办案工作效率。四、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调解,提高办案效能。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便捷、高效等优势,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快速的处理双方的纠纷,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优化仲裁程序,强化办案效能,让“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办案能力。组织人员定期学习劳动人事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针对经办的案件进行评析和讨论;不断提高处理案件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切实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力度,提高仲裁队伍的办案水平,完善各项制度,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