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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03
单位名称 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城乡低保人员及大病患者提供保障服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和管理;社会医疗救助工作;农村五保的审批和管理。
住所 陇县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葛平
开办资金 22.0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陇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1万元 18.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严格执行政策,提升低保精准覆盖率。1.严把低保核查程序。镇村按入户摸排、个人申请、信息核对、调查核实、公开公示、审核审定等程序严格审批,民政局及时跟进对各镇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核查。在镇村入户核查、审核上报的基础上,低保中心对全县新增低保对象进行抽查,确保困难人群精准覆盖。2024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00户1048人,做到了应纳尽纳、应保尽保。2.是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新申请对象严格核查家庭情况,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在保对象因死亡、超出救助标准等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全县低保对象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并按月动态调整分类施保金,规范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真正做到了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精准。3.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审工作内容和要求,指导各镇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工作,要求各镇将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低保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对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核查,将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不出现“错保”“漏保”等问题。(二)完善救助机制,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1.坚持“放管服”。下放临时救助权限,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委托各镇开展小额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做好“救急难”工作,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2.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完善主动发现救助工作机制,对因疫、因病、因学或因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等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排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3.充分利用“互联网+”。依托宝鸡市智慧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结合“陕西民政通”小程序、“宝鸡民政服务”、“宝鸡民政”公众号,全面推进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截止12月底,全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97户1050人,发放临时救助救助资金235.0901万元。(三)关爱特殊群体,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1.坚持“及时核查、及时审批、及时供养”的原则,对新申报特困供养人员,逐一上门核实家庭基本情况,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和县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联系让其入住敬老院,符合散养条件的为其落实照料护理人,督促及时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做到应养尽养。2.扎实开展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终止其待遇,严格认定特困供养对象,精确核定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夯实照料护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四)完善预警机制,构建大救助新格局。1.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每月对民政领域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进行排查,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民政部门筛查预警月报表,重点对“监测对象”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逐人逐户排查,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保障范围。2.加强信息核对。建成跨部门、多层次、信息互通的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科学核对,精准识别,精准认定。(五)坚持政策标准,做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1.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新标准,指导5个城市社区和104个村对2024年度新申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相关政策给予城认定。2.对低保年审中重病重残单人纳入人员,严重按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必须将该户所有人员认定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六)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幸福院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规范、可持续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幸福院基础设施管护、星级评定、安全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等制度。选派幸福院管理员进行养老业务培训,实行农村幸福院分级分类管理,提升运行水平,助推实施乡村振兴。今年拨付幸福院运行经费79万元。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加大农村幸福院检查指导,督促幸福院坚持运行、顺畅运行,服务老人。在端午、中秋的传统佳节,组织全县幸福院开展了敬老爱老活动,丰富农村留守老人生活。三是切实抓好农村幸福院安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幸福院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镇村对农村幸福院建筑、食品、电力线路、燃气安全进行排查,县民政局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效的保障了农村幸福院安全。(七)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1.思想重视,安排部署不松懈。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9次,成员协调会议2次,专题研究专项整治阶段任务。2.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按照4个工作组,领导带队,分镇村进行抽查,紧盯社会救助对象审批、资金发放等,深入镇村察民情、看实情,认真调查群众上访反映问题,截止目前,现场发现问题6个,检查组当场督促指导立行立改,问题逐一消除,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效果。(八)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工作。1.突出思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局党组制定的学习计划,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强国APP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聚焦党的主旋律、唱响正气歌、振奋精气神。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我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主题教育为载体,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探索创新救助方式,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管,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中重业务轻学习,开展集中学习的时间太少,个别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掌握不全面。2.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县贫困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由于社会救助政策调整频繁,政策宣传不经常,导致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不高。3.农村幸福院管理标准不高。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较低,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幸福院的监管以微信交流群为主,现场检查督导不经常。(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继续坚持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2.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完善一下)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各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严格区分监测对象与低保对象重合问题,确保两项政策精准落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特困观念,避免将社会救助视为一种福利和特权。各镇、村同时要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培训好民政工作人员,力争做到业务精通、专人专岗。3.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加大76所农村幸福院的检查指导力度,提高现场实地检查的频次,督促长期不开门运行的幸福院及时整改,坚持开门运行、开灶做饭。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指导各镇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断提升低保精准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坚持完善机制,不断提高临时救助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便捷性。(三)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将不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条件的人员坚决剔除范围,将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严格按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保证救助政策不漏人、不漏户、不错保、不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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