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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5:59
单位名称 米脂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结算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申报资料审核提供技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数据复审及统计。
住所 米脂县福乐路50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永军
开办资金 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2万元 5.85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一)参保情况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70885人;城镇职工参保涉及行政、企事业单位340个,15759人,其中在职职工11137人,退休职工4622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561人。(二)资金筹集情况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元,总筹资17430.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工资总额的8.3%(党政机关及全额预算事业单位)、8.7%(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总筹资7782.8万元。(三)基金使用情况2024年,我县医疗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基金安全”的原则,平稳运行。1.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结算130202人次,基金支付5145.82万元(含大病保险271.57万元,医疗救助409.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13800人次,基金支付3131.29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47616人次,基金支付1067.35万元;门诊统筹结算68786人次,基金支付266.07万元。2.县域内城镇职工共结算249803人次,基金支付3145.14万元。其中:住院结算1063人次,基金支付530.47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12009人次,基金支付430.82万元;普通门诊结算116215人次,基金支付1225.03万元;两定机构IC卡个人账户支付120516人次,基金支付958.82万元。(四)门诊慢特病办理情况2024年,按照市医保局统一要求,门诊慢特病经办继续由榆林人保财险分公司负责,新增鉴定办理慢特病2788例,其中城乡居民2397例,城镇职工391例。历年累计鉴定办理慢特病29303例,其中城乡居民24462例,城镇职工4841例。(五)对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情况1.协议签订情况。2024年,我中心与6所县级医院、13所街镇卫生院、109所村卫生室、38个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书,为全县人民享受基本医疗提供了医疗保障。2.协议管理情况。我中心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对两定机构“直通车”报销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智能监管、抽取病例、实地考察、第三方机构抽取数据、飞行检查的方式对两定机构进行核查,以及对零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区分性别用药、区分成年儿童用药、限制病情用药、三年死亡人员慢特病僵死数据和死亡之后家属仍然进行报销的违规行为进行大数据核查。频次为智能监管每天一次,抽取病例每月一次,实地考察每季度一次,覆盖率为100%。2024年,应检查医药机构166家,已检查166家,医保协议应处理医药机构32家,已处理32家。处理情况为一级医疗机构5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430.62元;二级医疗机构6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492503.99元;定点零售药店18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47132.85元;暂停医疗机构1个科室医保结算,中止3家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注销已死亡人员门诊慢特病1097人。(六)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工作2024年,我中心按照全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统一要求,顺利完成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工作,并常态化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七)积极落实好驻村帮扶工作。我中心继续将2名副主任分别派驻沙店镇阳坬村、印斗镇卯圪塔村担任工作队员,在县镇党委、政府及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村两委成员帮助下,积极配合第一书记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驻村帮扶各项工作任务。(八)党建工作情况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心支部党建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主业,压实责任,健全体系,强化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构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长效机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基本的“三会一课”抓起严起,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帮助改进工作,完成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讲授专题党课2次。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用米脂本土红色资源,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推动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制度化。进一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以优异成绩为我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发展贡献力量。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保障民众健康权益。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广泛覆盖,为广大参保群众在患病就医时提供经济支持,有效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保障了民众的健康权利,提升了社会整体的健康水平。(二)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打破不同职业、收入群体之间的医疗保障差异,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公平的医疗保障待遇,缩小了城乡、地区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三)提升民众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开通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一系列利民措施,提高了民众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三、存在的问题(一)服务效率与质量。业务办理高峰期,窗口排队现象严重,部分业务流程繁琐,涉及材料众多,参保人员需多次往返提交资料,耗时费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新政策、新业务掌握程度不一,影响服务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面对复杂问题时,解决效率低下。(二)政策宣传与落实。医保政策宣传渠道有限,多依赖传统线下宣传,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对政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政策在基层落实过程中存在偏差,一些特殊群体对政策的知晓度和享受度较低,部分地区对困难群众的参保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四、下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我中心将与时俱进,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协议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使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一)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各项工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实基础,改进作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抓好经办中心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二)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县域内二级医院DRG付费、推进住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式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三)继续按照全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模式要求,完成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工作,全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榆医保发[2022]12号),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参保方式、参保流程、缴费年限审核和缴费金额计算,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参保缴费政策,扎实推进参保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继续方便快捷完成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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