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西安市雁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开展全区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审核、招标竞价、业务监管、统计分析等业务;开展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 | |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丽 | |
| 开办资金 | 3.71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雁塔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92万元 | 1.36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雁塔区产权交易中心2024年度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基本情况(一)推进“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工作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雁塔区集体资源资产“阳光交易”工作整合在市级平台,区产权交易中心与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密切联系,立足“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定位,着力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切实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提升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对接市级平台。按照市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5月20日)关于推动集体资源资产“阳光交易”的要求,雁塔区于5月底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制定下发《中共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要将整改完成、到期合同涉及的资产资源进行重新登记,及时推送要素交易平台。区农水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资产监管等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区产权交易中心主动对接西安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密切联系,就相关工作推进计划进行了明确。二是全面组织培训动员。区产权交易中心协同西安要素交易市场于6月下旬对全区8个街道80个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阳光交易”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包括“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必要性和工作要求、城乡融合要素交易的概念及系统平台软件使用等,参训人员覆盖街道级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级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相关财务人员等,累计培训约450人次。为确保“阳光交易”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要素交易平台服务基层、规范高效、促进增收的作用,建立全流程答疑机制,要求各街道根据实际推进情况联系平台自行组织补充培训。三是持续调度推送情况。前期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与“三资三化”平台数据接驳、互联互通处于技术完善、推进阶段,为确保“阳光交易”工作与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衔接,区产权交易中心6月底对全区各街道整改完成合同、到期合同涉及资产、资源向要素交易平台推送情况进行了专项调度。各街道建立完善了动态管理的可交易资产资源台账,一方面着力提高存量合同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资产资源入市交易,形成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区建立月报送制度,对推送情况持续调度。四是入场交易排查整改。随着要素交易平台与“三资三化”平台数据接驳完成,到期合同实现自动推送,我们将调度重点调整为以“三资三化”平台为基础,排查已到期(过期)的集体经济合同入场交易情况。10月下旬开展集中排查,随后转入常态化,按季度开展。(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工作情况我中心牵头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着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效。一是打造物业经济。雁塔区约75%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物业经济为主要发展路径,物业经济收入在全年总收入中占比约76.99%,以商铺自主经营及对外出租为主。二是做活服务经济。鼓励辖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特有区位优势,发展面向城市、二三产业的物业管理、居间服务、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经济。三是探索股权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三资”通过入股工商企业,开展多领域股份合作或联合经营。与工商企业联合开发闲置资源,共享经营红利。为实时掌握、调度全区80个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建立完善了村集体经济月调度台账,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下村、10-20万元村、20-50万元村、50万元村发展情况实现月调度全覆盖。(三)其他工作情况一是牵头区农水局“加快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在优质均衡上实现新突破”工作,按月细化工作目标,统筹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对接和汇报反馈。二是巩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常态化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稳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三是办理人大代表黄金刚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和谐社会的政策支持”建议1单,得到代表同志满意评价。四是在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关于聚焦重点上下协同系统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中,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报备,推动相关工作稳步进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2024年全区共有2170份集体经济合同全面录入“三资三化”平台,与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实现数据接驳,1240份到期(过期)合同基本信息已推送至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另有3宗实现挂牌交易。全区现有8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城中村形态的8个,已拆迁未回迁的26个,回迁社区46个。2024年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含)以上的村(社区)59个,占73.75%。提前完成年度发展目标中的“年收益2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60%以上”目标。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推进“应进必进、阳光交易”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作为城五区之一,雁塔区未成立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业务统一整合在市级交易平台,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与农村集体经济“三资三化”平台刚实现数据接驳,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阳光交易监督管理机制在市级层面仍在研究探索中。在后续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预先要素交易市场的联系,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抓手。二是集体经济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仍然较为严重。现阶段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以房屋租赁为主,模式较为单一。特别是目前已拆未回迁、在外过渡的26个村(社区),缺少主导产业,集体经济发展陷入瓶颈。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宽形式,增亮发展底色、提高发展质效。四、工作打算一是收集汇总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查漏补缺做好全区2024年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总结工作。二是与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密切联系,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工作要求,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合作机制,在共建共享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继续统筹做好“加快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在优质均衡上实现新突破”相关工作,为全区实现“八个新突破”不断贡献力量。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