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局机关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活动。1、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为确保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对全县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了4次专项督查,深入养殖场(户)、基层站(所)、屠宰场等,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动物防疫的安排部署、疫病监测、物资管理、技术培训、集中免疫、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各项动物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检查养殖场户21家。2、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今年在非洲猪瘟防控方面,我们周密部署,落实防控责任,增强防控意识。3、坚持抓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一是规范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不断完善产地检疫无纸化出证,进一步强化全县6个产地检疫报检点的管理,明确检疫人员,落实检疫人员职责和检疫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格落实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好瘦肉精、非洲猪瘟同步检测,规范填写屠宰检疫记录。驻场官方兽医监督肉品品质检验员,把好品质检验关。三是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相关政策,维护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对于跨省调运仔猪和育肥猪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16个镇(办)官方兽医加大对辖区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调运,没有按照指定通道进入我县的牲畜及时上报县所。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调运现象发生。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抓好养殖场监管是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4、开展奶畜养殖场户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春秋两季畜禽防疫,组织人员,对全县16家奶山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要求各镇(办)站(所)坚持每月进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为主的监督检查。三是配合部省县完成奶样监测抽检任务(其中:部级鲜羊奶14批次、鲜牛奶1批次,省级鲜羊奶11批次、鲜牛奶1批次,县级鲜羊奶6批次)。5、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规范了产地检疫证明的领取、使用和管理,设有专人管理,发放、使用台账清楚。加强检疫证明出证账号的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无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违法行为发生。6、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工作。按照《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2024年对全县58家规模养殖场和1家屠宰场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7、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坚持抓好屠宰场及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8、加强对兽药饲料质量的监管。按照省市县农资打假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我所在今年开展了3次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活动。9、积极开展兽用抗生素减量化创建工作。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创建是贯彻落实习“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之一,也是国家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重要指标。10、按照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对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市级和县级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抽检,县级检测畜产品样品100个。其中:采集猪肉27份、猪肝3份、牛、羊肉17份、鸡肉16份、鸡蛋37份。合格率100%。配合市级例行检测畜产品采样42份,其中:猪肝2份、猪肉12份、羊肉3份、鸡肉5份、鸡蛋14份、牛肉4份,全部合格,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稳定向好。11、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整县推进畜牧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指导镇(办)站(所)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能源污染进行排查,严防养殖场的能源污染。二是开展养殖场污染防治督查指导工作。全县养殖污染实行县所同志包镇(办),镇(办)站(所)同志包场(户)监管责任制,把养殖场污染防治作为养殖场监管的重点内容来抓,对粪便随意堆积、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督促进行指导整改,全年下达督查记录270余份。三是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养殖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案件7起,督促指导进行了整改。有效维护了居民生活环境安全及社会稳定。12、搞好各种法规宣传和培训。为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把各种法规知识宣传和培训学习作为开展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为了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把各种法规知识宣传和培训学习作为开展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抓好监管人员业务法规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对全体同志进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养殖污染防治、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采取外派业务骨干外出经验交流学习。按照省市安排,及时组织官方兽医开展线上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及督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全县动物产地检疫数共猪340134头(只、羽),其中,商品猪239050头,仔猪29561头,肉鸡71400羽、肉牛123头。检测“瘦肉精”生猪4800头,均为阴性,产地检疫到位率达100%;屠宰检疫生猪49317头,监督抽检“瘦肉精”生猪1500头,非洲猪瘟检疫1008批次,均为阴性,屠宰动物检疫率达100%,出场动物产品“两章两证”率达100%。三、存在的问题。缺乏专技人员,业务经费少,极大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员严重缺编、现有7人难以满足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难以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年龄偏大,非专业人员较多。办公经费不足,仪器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及保养,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整改措施。加大专技人员的招聘,加大对现有非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更新检疫检测设备和办公设备。我们在开展全力抓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养殖场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百日专项整治、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养殖污染整治、非洲猪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规宣传培训、乡村振兴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监管,推进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坚持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加强报检点监督管理,规范产地检疫程序,把好“瘦肉精”“非洲猪瘟”监督抽检关,强化检疫溯源管理,严防病害畜流入市场;加强屠宰监管。抓好马连屠宰场的屠宰监管,规范屠宰肉品品质及病害肉检疫(验)程序,严把屠宰检疫及瘦肉精监督检测、非洲猪瘟检测关口,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私屠宰乱宰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坚持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抓好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屠宰场、报检点以及动物运输等环节非洲猪瘟疫监督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防疫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春秋两季动物免疫监督工作,落实好动物免疫措施,确保动物免疫密度、挂标率达100%,抗体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同时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工作;严格抓好养殖场监管。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养殖场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做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抓好养殖场(户)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好“五不准一处理”措施,做好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上报及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监管。严防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经营使用,确保质量安全,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兽药质量监管水平;开展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按计划做好畜产品监督抽检市县级采样工作,在养殖基地,屠宰场、市场等采集畜产品样品实施例行监测;大力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顿工作。抓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整治工作,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养殖污染方面的违法案件。逐步落实养殖区域化管理,指导引导养殖场向环保健康养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