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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5:21
单位名称 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干部个人养老保险的收缴、登记、拨付工作。
住所 乾县城关镇工业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朱文刚
开办资金 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单位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1万元 4.72万元
网上名称 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反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完成参保,确保待遇发放。我县参保单位314个(其中机关99个,事业单位215个),参保人员17323人,待遇发放6504人,累计发放金额4.66亿元。完成职业年金收缴3216.65万元。按照省市要求,我中心逐步完成“中人”职业年金记实,确保“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及时发放,全县目前发放职业年金应发2780人,累计发放金额1180.73万元。对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为全县6493名退休人员调整了退休待遇并补发调资金额599.64万元。积极联系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定,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我中心已为55名退休死亡人员申请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736.18万元。(二)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和市经办中心、稽核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结合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检查情况,我中心认真排查整改,开展自查及专项整治,完成下发的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健全社保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社保有关政策和法规,规范业务操作规程,理顺业务办理流程,严格业务授权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杜绝“一人通办”现象发生。及时提醒单位经办人督促本单位退休人员按时限要求完成生存认证,确保其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对未年检人员及时督促,杜绝死亡冒领,保证了基金安全。(三)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养老工作。为了确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我中心根据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规范了业务流程,有序推进养老改革的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系统内退休人员的社银平台发放工作,保证了退休金发放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APP上进行年检认证,对未年检人员及时停发了养老金,杜绝了死亡冒领,保证了基金安全;三是中人待遇核算406人,已全面补发到位;四是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的单位现已完成98%。(四)整治不正之风,杜绝腐败问题。2024年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聚焦社保基金管理、待遇发放、资格认证等关键环节,落实经办内控制度,通过疑点数据核查、信访案件、审计反馈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守护好百姓的养老钱 、保命钱。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4年,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做到6334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拨付4.36亿元,并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完成在职转退休405人,人员新增458人,信息变更316条,人员暂停445人,税务退费91人金额862719.12元。职业年金“中人”记实2841万元,养老保险转出13人97.89万元,在职人员死亡清退14人83.35万元,重复缴费退费13人4.61万元,目前全县涉及试点清退或转移的单位现已完成98%。我中心人员和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时沟通业务流程,得到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一)退休人员死亡(土葬)。因土葬个别参保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暂停业务,导致多领、冒领养老待遇现象时有发生,是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的一个问题。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土葬与火葬在死亡信息登记和传递机制上的差异。火葬通常通过殡仪馆进行,死亡信息能够自动同步至民政、公安和社保系统,而土葬由于缺乏强制登记环节,部分家属或单位未能及时向我中心申报参保人死亡信息,导致社保系统无法及时更新参保人状态,养老金继续按原标准发放,造成基金流失。(二)“中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于退休“中人”养老金构成发生变化,按过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政策,不能正确计算抚恤金,导致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死亡的中人一次性抚恤金不能正常发放。四、整改措施。(一)针对此类问题,我办一方面督促参保单位如出现退休人员自然减员情况时及时报备,次月申报暂停业务;另一方面如涉及多领、冒领的问题,我办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追缴欺诈冒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44号)文件要求,落实参保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为参保单位提供多领、冒领基金明细,公安部门相关资料,并下达稽核整改意见书,要求参保单位及时追回涉及的养老保险基金。(二)“中人”抚恤金标准政策未出台,有待中央、省市尽快制定政策,完善系统。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办理,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章按规办理,确保基金安全。(二)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基金支付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养老金、职业年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三)建立健全稽核机制,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稽核效率和精准度,不断加强稽核工作,避免社保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强化稽核队伍建设,提升稽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稽核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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