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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西安市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5-03-28 15:1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消费者信息服务·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49号
法定代表人
王芳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和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坚决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紧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这一主题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努力为消费者解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坚持“高站位”,服务大局提振信心。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实际,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游客关切的民生消费领域重点问题,优化细化服务方式、宣传模式和调解形式,以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站点工作实践丰富放心消费内涵外延。持续擦亮“放心消费在西安”名片,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坚持“广宣传”,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主动服务,采取上门宣传方式,点对点、面对面,给餐饮店、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民生邻域经营主体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经营知识,引导商户合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强宣传。发放各类法律读本、宣传画册,不断提高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等知晓度、参与度。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播放各类宣传标语360条。(三)坚持“暖回应”,畅通渠道高效处理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服务效能,有诉必应。加强对商场及交易量大、易出现消费纠纷的经营场所投诉举报工作,推动消费纠纷就近调解、源头化解和基层诉调对接,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经营。今年以来,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各类工单均及时处理,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年依托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4.5万余件;以工作实践推动消费维权共治共享,进一步提升全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整体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人员配备不强、投诉维权体系需进一步规范完善。改进措施:2025年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区消保站规范化建设及运作;积极发展ODR企业,优化消费者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措施;积极助力“放心消费在雁塔”行动,激发消费活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坚持“学”字当头,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方法;坚持“宣”字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重要领域、重点消费群体进行宣传.三是坚持“问”字导向,提升维权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维权方式,切实提升维权效能。四是坚持“教”字为重,加强消费引导。丰富形式和载体,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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