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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42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收取、结算和拨付工作。
住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336室
法定代表人
刘卫斌
开办资金
3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9万元
11.7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1.2024年全区共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项目48项,中标金额18.7亿元。其中,示范区开标项目36项,中标金额16.6亿元;杨陵区开标项目11项,中标金额2.1亿元。2.每月在局网站公示开标中标结果,接收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3.每季度整理统计四项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已完成全年4次上报工作。4.配合完成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5.2024年度全区所有招投标项目未收到投诉反馈。(二)劳保统筹工作1.全年审核企业报送的项目劳保费返还资料18份,向省造价服务中心提交返还申请2批次,申请项目返还劳保费241.86万元。2.对省造价服务中心批复的费用,及时通知施工企业提供收据及账户信息,按程序审签后进行了返还。全年为3家施工企业的6个项目返还建筑业劳保费用63.24万元。3.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返还的通知》,并通过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联系施工企业,督促指导加快劳保费返还进度。(三)造价管理工作1.在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审核认定企业提交的信息。2.定期将陕西工程造价信息在局网站转载。3.组织讨论并向省中心反馈《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初稿)》意见。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示范区招标办监督公开招标项目36项,中标金额16.6亿元,且未收到投诉反馈。全年为3家施工企业的6个项目返还建筑业劳保费用63.24万元。为示范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在工作中还存在对招投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不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三是积极主动多渠道联系施工企业联系,督促指导劳保费返还申请资料的报送,加快劳保统筹费用返还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通知》(杨管发【1998】017号)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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