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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42
单位名称 大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服务。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处理的具体工作,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住所 大荔县西城街道富民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穆峰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7万元 16.87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保障劳动关系领域的和谐稳定。利用“普法宣传月”和“走出机关服务一线”等有利时机,深入基层,面对面、点对点地宣传和讲解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法规,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宣讲质效、提高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企业懂法明法、学法用法水平,有效减少我县范围内的劳资纠纷,切实做好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县良好的用工氛围和就业环境贡献力量。2、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内劳动用工密集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从“根”上解决欠薪问题。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仲裁员、监察员办案能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案件讨论和案例研讨,并围绕案卷档案规范化管理进行交流,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力争塑造一支热情、阳光、公正、专业的执法铁军,确保高效为服务对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推进落实好“三个年”活动保驾护航。4、依法依规办案,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案件。充分利用投诉举报大厅接待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正确引导及解答来访群众诉求,同时,接收各类投诉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并建立工作台帐。对于收到的投诉,我院及时启动处理程序,第一时间联系诉求人与被投诉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及时解决劳动者合理诉求。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今年共计参加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各类宣传单1万余份,宣传折页1万余本;利用“普法宣传月”和“走出机关服务一线”等有利时机,深入基层,面对面、点对点地宣传和讲解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法规,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宣讲质效、提高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企业懂法明法、学法用法水平,有效减少我县范围内的劳资纠纷,切实做好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县良好的用工氛围和就业环境贡献力量。2、今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00余家,涉及职工5000余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40余份,持续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欠薪风险。3、2024年以来,我院劳动仲裁方面接待群众及企(事)业单位来访、来电咨询总计630余人次,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1起,涉及劳动者61人、企业61家,已结案53起,中止1起,正在办理7起,其中裁决结案30起,调解结案23起,调解率43.40%,期限内结案率100%,裁决金额262.48万元,调解金额118.92万元。劳动监察方面共计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案件共计1374件,结案1316件(其中存在较大争议46件,已建议诉讼解决),正在办理58件。结案率96%;为129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220.78万元。(其中劳动维权大厅受理案件245件,结案225件,为372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48.27万元。信访受理案件654件,结案635件,为53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476.24万元。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受理案件475件,结案456件,为38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96.27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随着新业态、新用工形式的不断涌现,与之产生的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的可持续较差,相关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越发困难。2、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和风险,在管理上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往往只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劳动协议,没有建立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加之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造成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工资。3、部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不稳定,工资支付能力下降,延期支付、减薪降薪现象有所增多,加之部分私营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用工不够规范,企业内部难以及时有效化解,劳动者维权案件日益增长。(二)整改措施一是快立快处,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对发现的各类欠薪线索快速立案,快速处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硬拳出击,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密切联系住建、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沟通、线索汇聚、信息共享,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实现重大投诉案件快速衔接。完善欠薪案件司法移送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及惩处违法行为。用好黑名单惩戒制度,令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多方调解,搭建友好沟通平台。结合专项行动契机,在办理劳资争议纠纷的案件中,联合多部门制定调解方案,一方面对企业进行普法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预警违法的严重后果,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主动了解其实际困难和处境,耐心劝导并帮助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快速解决问题。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与司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审判、仲裁等法律形式,着力化解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仲裁员进一步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是快递员、网络直播还是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根据用工事实准确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新业态就业人员保障权益案件,引导全社会切实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二)加大对全县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重点检查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实名制管理、社会保险、考勤登记、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各项用工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发生。(三)加大欠薪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通过“一站式”受理案件中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来电来访专人接待、线索集中受理、案件审查分流,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缩短群众咨询、办事等待时间,提升服务效能。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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