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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39
单位名称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药、动(植)物检疫等领域执法。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北环路78号
法定代表人 雷胜利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44万元 33.15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省、市执法监管方案文件要求,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为重点,开展了“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专项执法行动、农药废弃物包装专项整治、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畜牧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冬枣市场专项巡查等专项行动10次。检查督查种子、农药、化肥等各类生产企业、经营门店850余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6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76起。全年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53件,办结53件,其中农药案件31件,肥料案件6件、种子案件5件、防疫案件3件、农产品案件8件,办理普通程序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33%。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兽药、饲料投入品监管中严格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确保我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共执法检查兽药经营门店55店次,饲料生产企业69店次。配合各级部门做好农产品监督抽样工作,全年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活鱼抽检2次、配合省农业相关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门店的农药质量监督抽样2次、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兽药监督抽检1次、配合市饲料监测办开展饲料监督抽样3次、配合市农检中心果蔬监督采样2次、畜产品监督抽样2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8起,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生产安全督导检查,保障行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2月22日至3月底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召开推进会、座谈会4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培训2场次。以农药、肥料、饲料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门店消防安全宣传和安全排查为主要内容,检查各类生产企业15家,经营门店300余家,并与各生产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开展“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生产企业、门店安全检查58次,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工信等七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安全检查1次,督促整改问题5个;组织康德隆牧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活动,监督企业提高应急反映能力。通过检查及宣法活动,使我县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高,保障了我县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大荔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料1600余份;走上街头、逢会赶集、深入经营门店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次,发放种子、农药、肥料法规、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资料共计2800余份,普法宣传报道10次;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开展黄河禁鱼期执法检查及宣传活动1次,张贴禁渔公告30余份;召开2024年农资管理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会,培训350人次,与全体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召开农药电子台账系统使用操作人员专项培训会,培训240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培训,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三农”工作法治环境。二是开展冬枣市场巡查,维护大荔冬枣品牌形象。利用乡镇集会在朝邑镇、双泉镇、安仁镇、范家镇进行了5期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大荔县关于整顿规范冬枣生产和市场营销秩序的通告》及禁限用农药目录等资料3000余份,将冬枣安全生产农资使用规定张贴到每个农资经营门店;联合范家镇人民政府开展镇辖区范围内的农资门店联合执法检查3次;6月24日,召开了冬枣市场专项巡查、农肥产品市场专项清理动员会,对全县冬枣种植区域的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办理冬枣质量安全相关案件20余起。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大荔冬枣品牌良好形象。三是妥善化解各类投诉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涉农产品质量纠纷处理机制,积极受理农民投诉,强化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纠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80余人次,受理、调处现场投诉、信访转办、网上投诉等各类投诉纠纷204期,申请专家田间调查35期,协议补偿、赔偿群众损失共计88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办案质量;二是执法人员知识储备相对不足,学习广度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特别是对群体投诉事件的调处能力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诉的办结率。四是牛羊屠宰、兽药、饲料、农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执法领域和执法深度拓展不够,还需要密切与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宅基地执法协作,进一步共享违建土地地类性质等信息。(二)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完善投诉调处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四是结合县域实际,加强畜禽屠宰、渔政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牛羊规范屠宰常态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拓展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共享相关信息。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强化执法保障,保障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通过强化内部培训、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先进执法经验、组织案卷评查、举办执法比武活动等多种形式促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各主要时间节点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案件查处。结合县域农业生产特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区域,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各主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监管,确保违法案件能够及时有效查处,杜绝重大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过跨部门抽查检查,行刑衔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提升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形成执法合力,震慑违法分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