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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国有资产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29
单位名称 大荔县国有资产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住所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 张永峰
开办资金 3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5万元 3.82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国有资产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4年12月5日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季社峰变更为张永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大荔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度结合我县实际相继修订了《大荔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大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二是高效完成年报及月报编报工作。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以及2024年度资产月报编报工作,编报质量稳居全市前三。三是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摸清资产底数,2024年度重点对教育系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核实房屋权属关系、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台账及账务登记情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同时抄送县政府及纪委,进一步夯实资产盘活工作基础;四是建立“虚拟”公物仓,依托陕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率先建成大荔县“虚拟”公物仓平台,印发《大荔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暂行管理办法》并采用理论授课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265家单位开展培训宣传,为公物仓的高效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强化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制定和执行《大荔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出资人以及企业的职责权限,为县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运营效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中心以紧扣财政管理绩效提升三年行动“四个上台阶”工作部署。全年国有资产管理围绕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历次全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精神新要求。业务学习是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更是干事创业的保障。同时我中心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公物仓”为主线,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2024年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盘活涉改单位资产合计182.68万元(原值),出租、处置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共计357.85万元已全部足额上缴国库。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制度执行力不强、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以及对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缺乏正确认识等问题,“重资金、轻管理”的思想依然存在,导致资产管理混乱,制度执行力不强,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县属国有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缺失、企业债务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整改措施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2025年将紧随中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最新政策,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不断改进财政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着力强化整改力度,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二是持续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切实推进公物仓应用。继续做好全县范围内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梳理闲置、低效运转资产,2025年度将重点对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三是根据《大荔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管力度,督促正常运营的企业继续按时保质报送财务报表,进一步摸清企业债务情况,坚决杜绝违规投融资、违规举债,牢牢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5年度,我中心将紧扣县局四项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一是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大资产监管力度。本年度将紧随中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最新政策,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不断改进财政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着力强化整改力度,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二是持续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切实推进公物仓应用。一方面继续做好全县范围内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梳理闲置、低效运转资产;另一方面切实发挥公物仓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方面的作用,鼓励部门单位充分运用公物仓平台,不断壮大仓内资产规模,强化仓内资产统筹调剂,真正让资产“动起来”、“活起来”。三是积极对2025年度投融资计划进行备案,防范化解投融资以及担保风险,同时将根据《大荔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规范企业债务以及资产管理,提高企业规范化、法制化运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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