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稳定双层经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 | |
住所 | 大荔县东新街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斌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5万元 | 8.1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4年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按照省合同专班《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标38个问题,对所有合同逐一过审,指导镇村按照“依法依规、统筹考虑、分类处理、协商解决”的思路,对问题合同分类有序整改。全县累计整改各类问题合同19182份。加大线索摸排。县工作专班建立了为民办实事台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台账、线索移交台账,督促镇村加大“三资”问题线索发掘力度。建立监管平台。全面推行“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信息化,促进集体经济资源资产资金更加规范、运转更加高效。目前,全县在“陕农经”平台建账并完成会计初始化的集体经济组织290个,当年凭证量录入4487个,资产资源卡片数量录入4849个,登记合同数量5924份,全县287个村均已开通“银农直联”业务。推动资源规范有序流转。开展产权交易工作调研,经过大量考察和协调,与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就推动我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达成合作共识,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县产权交易大厅基本建成,正在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为下一步资产资源规范流转提供奠定了基础。完善相关制度。以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信息化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合同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村财镇管”记账模式,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确保集体资产“查得清、理得顺、用得好”。县农业农村局印制了县级示范合同文本,出台了《大荔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下发了《大荔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三资”专项行动,全县共规范合同19182份,收回土地6034亩,增加的集体收入555.25万元。强化政策支持,指导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健全完善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截止2024年底,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28个,占比10%,5-10万元的村191个,较去年增加86个,10-50万元的村57个,较去年增加13个,50万元以上的村11个,较去年增加3个。按照省市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要求,指导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工作。联合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议出台了《大荔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选定由17个镇的25个村实施2024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共扶持资金1750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将通过联合经营、入股合作、出租管理、自主运营等经营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年预期收益不低于注入财政资金的6%。截止目前,24个村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乡村产业振兴。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示范主体。加大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全年,新培育认定县级示范合作社25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指导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推荐省级示范农场5家、生态家庭农场2家。开展风险排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情况摸底、风险排查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对300多家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清理排查,推动合作社依法规范经营。强化培训学习。组织示范主体参加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组织市级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赴汉中开展实训活动,组织开展县级辅导员和示范主体培训工作,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辅导员+服务中心”的基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建成县级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中心1个,大大提升了全县新型经营主体辅导服务水平。强化项目指导。按照《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发[2024]275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资金420万元,其中支持合作社10家,家庭农场9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8家,完成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引导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以代耕代种、代管代储、统防统治等多环节、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把小农户引入发展现代农业的轨道上。目前,9家主体完成全程服务(耕、种、管、收环节)服务面积2.9万亩,已完成上级下达的服务任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宣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土地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入脑入心,做到培养一批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明白人,储备一批土地承包期到期延包工作的实干家。开展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上报、备案、统计、查询,以及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改在线管理等功能,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目前,各镇(街道)正在开展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2024年底,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28个,占比10%,5-10万元的村191个,较去年增加86个,10-50万元的村57个,较去年增加13个,50万元以上的村11个,较去年增加3个。按照省市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要求,指导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工作。联合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议出台了《大荔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选定由17个镇的25个村实施2024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共扶持资金1750万元,(每个村70万元)。项目产业涉及种植业、仓储物流、服务业、加工业。项目建成后,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将通过联合经营、入股合作、出租管理、自主运营等经营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年预期收益不低于注入财政资金的6%。截止目前,24个村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扶持帮助贫困群体,为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三、目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我县“陕农经”信息工作具体由县、镇具体实施,由于基层农经干部老龄化严重,新任的农经干部业务不熟、会计知识缺乏,加之村组干部素质不高,这些都给清产核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2、由于我县空壳村较多,如果没有财政资金注入,发展集体经济将面临很大困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因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资产难以收回。3、存在集体资产合同管理不规范甚至被无偿占用的问题。县镇两级产权交易机构尚未建立,导致产权交易工作无法开展。整改措施:1、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基层经管干部专业知识的培训指导,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向上级部门反应村级工作现状,补充财政资金投入,盘活集体经济。指导各镇做好各村的财务监督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县镇村财务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的应用操作培训,加快“三资”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强化“三资”监督管理。2、规范合同管理。开展合同专项整治,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集体资产收归集体。指导镇村加强资产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流转集体资产。3、指导各镇(街道)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牌子、规范村财镇管的报账流程等;同时,指导镇村开展财务审计,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管理。规范产权交易。推动集体资源资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加大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指导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管理集体财产管理,落实集体财务清产、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入股等多种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创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个。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宣传,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库和合作社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动态监管;规范新型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实现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等级评定和典型宣传,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引领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三是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政策宣传和土地流转信息登记工作,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做好土地仲裁和案件上访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