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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1:06
单位名称 合阳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
住所 合阳县东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 卢志锋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合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登记变革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发改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学习例会等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等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会,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加大对价格争议调解的宣传,利用各镇集会、“3·15”消费者集中宣传月、“5.1”价格法颁布实施日等开展集中宣传,先后印发《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册》、《价格争议调解便民服务手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30问》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知晓率,群众反响较好。同时,我们深入人民调解中心、县物管办、消保中心等挖掘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群众在生活中碰到价格争议事例争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真正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严格办案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把规定、规范、规则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以及相关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围绕价格认定协助书、工作程序单、实物查(勘)验记录、市场调查记录等等”,严把协助受理、实物查验、市场调查等关口,完善各类档案资料,依法高效的做好每一起认定案件。今年5月份,针对原来建立的价格认定专家库专家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实际,我们及时对专家库人员进行了更新充实,重新调整了6名专家,为办理价格认定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累计办理的34起认定案件做到了依法、公正,没有出现一起复议案件。贯彻“业务上网,数据入库”要求,对所有三涉案件及时上传价格认定业务处理平台,平台录入案件34起,业务线上办理完成率100%。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参考兄弟县市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别是8月份受理的公安局黄河河堤坝受损案件,涉及标的物多,标的金额较大,我们多方联系协调,通过请专家、现场勘验、市场采价等,公平公正的给出了鉴定结果,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3、加强联系沟通,做实做深争议调解。结合价格争议调解一县一品牌创建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突出“健全机制、统筹协调”重点,明确了阶段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对全县40个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进行了大走访摸排,对站点调解人员、工作制度等进行了充实完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县综合调解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县法院、交警大队、住建局物业办、市监局消保中心(12315)、处女泉、福山等A级景区5个、基层派出所15个,基层法庭2个、城市社区8个、大型商超5个共建立40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实现了A级景区、城市社区、基层派出所全覆盖。我们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等衔接配合,以行政调解工作为核心,对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多元联动,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与设立的价格争议调解联络点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协同指导工作。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明确争议调解范围、流程及调解程序等,及时转办及时分流,相互协调统一,遇到疑难案件,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合力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做好。特别是5月份,12315受理了一起鱼业养殖户与鱼药销售公司纠纷案件,因“鱼药”问题产生纠纷,调解多次未果,认定中心调解员亲自参与,采取面对面、背对背多种方式,经过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合解,双方都较为满意。积极开展线上调解,经常与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接联系,沟通工作。6月份,利用公安局召开各基层派出所所长会议,我们在会后对各基层派出所进行了调解培训,提高了派出所所长调解技能。同时,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各镇办,利用镇上各类会议,对社区(村)干部进行调解技能培训。我们还及时总结分析调解案例特点,围绕县域苹果、药材等特色产业,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原则,积极调解各类纠纷案件。全年共成功调解价格争议案件236起。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共累计办理各类认定案件34起,认定金额38.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32起,行政案件1起,纪检案件1起,各类认定案件零复核。价格争议调解一县一品牌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对全县40个调解站点进行了重点摸排,对站点负责人进行了重新确认,各个站点都运转正常,共成功调解价格争议案件236起。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价格认定中心人员力量薄弱,对价格认定涉案价值较高或者不常见的标的采价比较困难,加之办案经费紧张,对办案聘请专家所需专家费保障困难。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此方面的关注支持。2、价格争议调解涉及面广,基层站点调解员大部分都是临时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经费仍然没有保障,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都不高,学习调解知识积极性也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效果。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对调解站点调解员给予奖励补助,提高大家调解积极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扎实做好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守牢价格认定主阵地,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增强依法认定意识,规避工作风险,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二是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一县一品牌创建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邀请优秀调解员现身说法,通过典型安例讲解,让大家都掌握调解关键点,并做好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全县各站点信息共享,问题共同解决,全面做好各类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宣传。利用315等各类宣传日,大力宣传价格认定和争议调解相关知识,并送知识下乡进村,印发各类群众便于接受的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让价格认定和争议调解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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