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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5-03-28 11:06
单位名称 合阳县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加强文物保护研究,继承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业务范围:负责全县文物古迹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文物保护等管理工作和县境内文物保护工作。
住所 合阳县凤凰东路文旅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仵艳侠
开办资金 6.7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3万元 6.7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合阳县文物保护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多次访求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蒙汉合文碑原碑,在《渭南文博》发表《蒙汉合文碑白话碑汉文浅解》一文,介绍碑刻基本信息,整理碑文内容,揭示碑文反映合阳的相关信息。(二)扎实做好合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1、参加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关中片区(澄县)试点工作。在实地调查试点工作中,学习并熟练掌握四普数据采集软件各项功能,寻找最佳的现场数据采集方法,熟悉四普工作流程,总结经验,与各县市区文物工作者在工作中交流,在学习中提升,提出的“文物点位地图化”的建议为省四普办所采纳。2、做好合阳县四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合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的筹备工作,印发《合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及要求。印发《关于做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动员各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深厚的工作氛围。印发《合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执行方案》,成立县文化和旅游局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对会务、后勤保障、宣传报道作了具体的任务分配。印发了《合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保障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3、扎扎实实开展实地调查。合阳是渭南市第四个进行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的县,也是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最多的县,共涉及全县12个镇(街道)共706处点位,其中三普不可移动文物616处,文物线索72处,工作量大,野外战线长,任务相当艰巨。按照全市统一的“市级组队、县级推进”的模式,由6个小分队进行实地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队员们克服烈日、湿热、山峰、陡坡、断崖、河水、荆棘、蚊虫等等困难,圆满完成了实地调查工作任务,实现数据采集准确、填报及时、核查无误的目标。(三)全面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1、实施文物保单位安防工程。在大象寺塔、罗山寺塔、魏长城遗址周边安装了防护栏,避免了游客及周边群众因近距离接触造成的无意破坏行为。实施了大象寺塔、百良塔、罗山寺塔、玄武庙青石殿安防工程,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监控摄像头53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4套,在出入口、围墙等关键部位设置了红外入侵报警装置,按照不可移动文物级别有重点地开启了全覆盖、无死角安全监控,目前,数据已接入县城监控中心,可实时查看监控画面,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有效提升了防盗预警水平。2、做好文保单位项目储备工作。编制了东吴戏楼、灵泉村古建筑群、福山寺、高原寨堡址等保护修缮立项计划,灵泉村古建筑群和福山寺已获得省局立项批复,开始编制工程方案;编制了北伍中奎星塔、灵井遗址、莘村马家祖祠和南龙亭乔氏家庙等安防工程立项计划,已上报省局待批。3、开展不间断巡查工作。常态化巡查和重点时段巡查与“四普”实地调查相结合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违反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可能对文物造成影响或破坏的安全隐患等,建立汛期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事项,配合执法队做好魏长城(南顺)段破坏现场勘察工作。4、购置文物巡查设备。根据文物巡查工作需要,购置无人机,提高文物日常工作数字化记录水平,准确并系统记录调查数据,降低室内整理工作量,开启田野文物数字化记录步伐。5、挖掘凝练文物游径主题。以合阳县境内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或党史主题教育基地(公园)串联起的“黄河岸边寻找初心”革命文物主题游,以展示合阳县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展开的英勇雄壮、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为庚续红色血脉、追寻革命先辈足迹提供活的教材,为开展文物主题游径奠定基础。6、更换公告公示牌。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的要求,结合镇域相关人员变动情况,更换了5个镇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告公示牌,把文物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三)多形式做好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日常巡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四普”实地调查等多个时段,向镇政府向导员和村干部、村民发放合阳县文物保护宣传册,尽可能把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到文物保护的最末端,引导镇村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之中,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多种形式、更大比例地对外开放,依法共同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同时,还在合阳文物保护微信平台上,发布文保必备、文物资源等内容,夯实依法保护的理论基础。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积极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落实镇级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引导镇村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依法共同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安全保护意识不断增强。2、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文物保存状况得到较好改善,提高了群众对文物的认知和支持力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文物保护工程资金不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资金难以保障,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养维护、抢险加固的经费未列入县级预算。二是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文物安全巡查频度有待加强,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拓宽。整改措施和办法:一是持续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无人机和I调查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实现文物保护与社会发展双赢。二是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资金,争取县政府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最大支持,加大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公众号平台等,广泛宣传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向干部职工群众做好文物普法工作,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二)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安排,及时与省市对接,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三)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完成灵泉村古建筑群、福山寺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编制,报省局审批;力争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立项获批,启动方案编制;二是完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设立,推动文保单位“四有”工作规范化;三是继续开展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整治行动,优化美化文物环境。(四)加大常态化文物巡查力度。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联合镇街、社区、行政村、群众文保员等工作人员,对巡查难度大的不可移动文物,形成联合巡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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