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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3-28 10:5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魏佳
开办资金 5.6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7万元 3.1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院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公示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加强思想学习教育,促进两支队伍同步建设。一是扎实落实作风整改,促进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灞桥区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目标,组织仲裁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行纪律作风整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德促能,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专家讲解、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开展,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2、优化裁前调解工作模式,全力提高案件调解率。我院与区工会保持紧密配合,借助“裁前调解工作室”,聘请专业律师及基层调解员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调解员,将争议小的案件筛选后提供给裁前调解工作室,由区工会调解组织及兼职调解员先行调解,极大地节约了案件处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同时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调解”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最有效、最妥善的方法,从而及时维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3、做好裁审衔接工作,提高裁审一致性。我院定期汇总疑难案件,及时开会研讨,同时与灞桥区人民法院沟通并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向多方征询意见,使同一类型案件,调解结果、裁决结果及法院判决结果尽量保持一致,避免程序空转。2024年3月28日及9月20日,我院与区人民法院召开两次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对接会,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强化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统一,推动争议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量,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奠定工作基础。4、高效推进“两类调解中心”建成,打造多元化调解模式。我院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向各街办传达省市文件对建设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要求,督促各街办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快建设速度。我院督促并指导区内街办建成街道调解中心7个。2024年9月底至10月中旬,我院对辖区7个街办的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并与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交流,解答其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惑。我院内设调解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当中。5、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截止10月下旬,我院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5场,为辖区21家企业及白鹿原高校开展普法讲座、普法茶话会等活动,同时多次参加区人社局举办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服务辖区众多企业,解答现场群众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疑问,各项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册。6、主动与兄弟区县互鉴经验,创新仲裁工作思路。今年4月,榆林市仲裁院、榆林市总工会及榆阳区仲裁院一行来我院进行参观交流,交流团一行实地参观了我院咨询接待室、立案室、标准仲裁庭。参观中,来访人员就我院调解中心建设情况、调解仲裁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与我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交流会上,我院介绍了灞桥区裁前调解工作室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开展情况。参会人员就劳动人事争议溯源治理,健全多元化处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互相学习先进工作经验。7、严格规范公物财务管理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后勤规章制度。定期对仲裁院资产进行摸底清查,所有资产全部登记、建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持民主、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使仲裁院各项管理日趋规范和完善。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仲裁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截止2024年12月底,我院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12件,其中受理案件608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104件,开庭审理584件,时效内结案率保持在96%,调解结案370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1%左右,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100余万元。另外,我院分别于2024年1月及8月收到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赠送的感谢锦旗,当事人夸赞我院工作人员专业高效,及时帮助其维护了合法权益。三、目前仲裁院存在的问题1、调解力度不强,案件调解率不高。我院聘请的兼职仲裁员办案量不足,同时先行介入的裁前调解案件调解率不高,各方调解资源未能被充分调动利用起来。2、案件量有增无减,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因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仲裁院现有工作人员共计8名,每人一岗多责,在时效内结案的要求下办案压力较大。四、整改措施1、规范兼职仲裁员管理,提高案件庭前调解率。我院将制定兼职仲裁员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兼职仲裁员聘用、案件处理量及考核制度,激发兼职仲裁员调解案件干劲,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率。2、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我院将加强与区工会、各街办沟通,发展优秀兼职调解员,壮大调解员队伍,发挥基层调解力量,分散办案压力,提高案件时效内结案率及调解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效。一是挖掘兼职仲裁员的办案潜能,促使其在案件效能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根据受理案件量,灵活、机动调整排庭密度及顺序,提高办案效率。三是优化庭审程序,缩短庭审时间,提升案件审理速度。四是完善处理突发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机制,查漏补缺,高效顺畅解决每一起集体案件。同时,全方位、多举措提高案件调解率。一是充分把握庭前调解时机,将诉求简单、涉案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拣出来,提前做好调解工作,将案件在开庭前通过调解结案。二是细化与区工会调解中心协作机制,将争议较小的案件由工会调解中心先行介入开展调解工作。三是强化庭后调解工作,对开庭后双方均愿意调解的案件,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促使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纠纷。2、紧抓劳动争议溯源治理,入企宣传化解纠纷。我院将前移劳动争议化解关口,创新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入企活动形式,通过培训讲座、以案释法、政企沙龙等多种方式,“精准服务、再走一步”搭建用人单位与仲裁机构之间的互动平台,帮助用人单位就地化解争议纠纷,推动劳动争议源头化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辖区企业法制化、规范化用工水平。3、优化内设调解中心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正常开展调解工作。我院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完善仲裁为目标,针对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内设调解中心的工作模式制定详细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内设调解中心及时有效运转,提高辖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4、打造多元工作模式,助力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指导工作。我院根据目前指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积极沟通、完善指导工作模式,除进行常规工作检查、督导,可采用安排集中培训与对点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提高基层调解中心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从而提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效能,切实提高案件调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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