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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8 10:40
单位名称 清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职责。负责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等有关行政处罚强制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协调辖区执法体系建设;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住所 清涧县岔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建红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11万元 21.74万元
网上名称 清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本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对涉及的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清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单位职责,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现就我单位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制定工作方案清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市工作要求,县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根据省、市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榆林市“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宣传贯彻活动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实际,制定了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为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我队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撰写读书笔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1、加强农资宣传,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营造农资打假和执法护农的社会氛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出动车辆6辆次,执法人员30人次,悬挂宣传条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提共咨询140余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0起。2、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中,我单位统一部署,对我县重点农资门店进行检查,共开展检查14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累计共检查农资门店和合作社18家。3、办理2起行政执法案件。在重点排查李家塔镇中心街道时发现有售卖种子未按规定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对李家塔镇翠莲副食门市和虎成农家超市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宣传、监督检查和立案查处,增强了广阔农民群众自觉抵抗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意识,促使农资生产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形成了农资打假的良好气氛。(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据我县农资使用的季节特点,加大了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在“双节〞、五一、十一期间主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基地和6个农资门店和7个兽药门店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农资的经营许可、农药、种子登记备案、用药废弃物回收、农药安全经营进销货台账、包装标识等。2024年,执法大队共出动车辆14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有力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了农民利益不受损害。2024年,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要求,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对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和频次,监督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共16个,抽检合格率100%,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推进养殖执法监管重点检查养殖场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保存养殖档案、出栏畜禽是否按规定申报检疫、是否存放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及违禁药物、是否按照要求对所饲养畜禽进行强制免疫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进行反馈,并要求其迅速整改落实。加强屠宰执法监管重点检查日常记录,采取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屠宰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七)深入开展渔政监督执法开展黄河、无定河河段重要水域禁止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网发布禁渔通告,在黄河和无定河附近村落展开禁渔宣传,张贴禁渔公告20余份,发放禁渔宣传资料800余份,全面摸排,锁定重点区域和时段,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检查沿黄村庄11个。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违法行为。(八)开展宅基地保护督察2024年共收到市局及县土地局反馈各类宅基地问题图斑70宗,已基本整改完成,正在资料移交收尾阶段。我局接到宅基地投诉举报纠纷6起,已全部调节解决。保障了宅基地合法使用者的正当权益,使宅基地的使用逐步走向规范化。截至目前,大队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4余人次,出动车辆50辆余次,对辖区内的1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6个农资门店、7个兽药门店、9个饲料门店,2个农机合作社,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条件进行集中检查,累计检查营业场所93次,农产品抽样1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涉案货值金额0.0439万元,罚款金额0.4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年度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对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水平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普及了相关知识,提升了防范意识;通过专项检查及执法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农业领域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存在的问题1、农业执法队伍薄弱,人员严重不足。因执法工作任务量大,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执法人员变动较大,工作开展困难,还存在一定差距。2、市场流动摆摊设点现象还有存在,仍需加强规范管理。3、少数农产品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仍需加强规范。四、改进措施1、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范对市场流动摊贩的随意摆设的管理。3、针对农产品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的问题,需要不定期抽查,加强对基地的生产记录规范要求,对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者要进行警告告诫,确保记录符合要求,规范生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紧紧围绕“怎样开展农业执法”这一主题,系统学习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增强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能力。(二)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做好农资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间隔期等违法行为。(四)认真落实黄河、海河流域禁渔制度要求,聚焦禁渔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捕捞工具和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五)重点打击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六)对于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联合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积极推动整改,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七)坚持做到“有诉必接、违法必办”,妥善处理涉农矛盾纠纷,严格依照职能办理涉农案件不推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