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横山区> 榆林市横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0:2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宣传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受理消费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和价格举报工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北大街9号政府大楼F02
法定代表人 郝俊翔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2.1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扎实开展315宣传活动。协助局机关在政府广场开展了2024年3·15“激发消费活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保条例》、宣传彩页宣传手提袋、雨伞、围裙等。(二)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充分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警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三)持续开展“六进”活动。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与消费者面对面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一年来,开展进乡镇,进农村宣传一次,向老年消费群体发放《致老年人的一封信-老年人网购消费提示》,同时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保条例》及消费维权资料。(四)持续开展消费维权站建设。为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体系,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就地解决消费纠纷,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消费维权站,实现消费维权一般性纠纷不出商超,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2024年以来,在人人家超市、万国家具城建立了消费维权站点,使的解决消费者投诉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消费者有了家门口的维权站。(五)积极开消费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消费调解规范化建设,2024年以来,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室,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重复、多次投诉,开展攻坚行动,推动一批悬而未决的投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以来,成功调解3起。其中1起受到了消费者赠送锦旗一面,一面锦旗,是消费者对消保维权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一种责任和鼓励。(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不断提升我区消费环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推动行业自律,促进消费市场更加规范有序。一年来协助局机关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对11家获得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授牌。(七)不断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积极发展ODR企业,在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向社会公开“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积极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截至目前,我区已有6家市场主体实现了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切实保障了消费“冷静期”和“后悔权”。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2024年以来,共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6起,电话咨询42起,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1301条,已办结1301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余元。共发送消费警示信息5万多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8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件,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三、存在问题:一是人员短缺,机构整合后专业人员严重短缺,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消保维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消保工作而言,涉及到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盐业、商务等几乎涵盖所有业务科室的内容,甚至一起投诉举报都会涉及若干法律法规,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的要求较高,急需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三是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还不够高。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理顺消保维权机制。积极引进新人注入新鲜血液,对不担责、不履责的加强教育问责;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通过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行政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节假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氛围。五、下一年打算:一是进一步理顺消保维权机制。积极引进新人注入新鲜血液,对不担责、不履责的加强教育问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主题教育工作,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通过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行政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三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四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警示信息,提高维权意识;五是利用LED电子屏,在各大商场超市、餐馆酒店和沿街商业门店发布消费警示公益广告。同时,利用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六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持续优化全区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