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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8 10:06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价格争议调处,价格纠纷的公共服务。全区涉纪、涉案、涉税的行政征收征用活动中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工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住所 榆阳区人民政府院内12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强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1万元 9.4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工作开展业务情况找准发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奋力开拓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今年以来,中心坚持以高质量推进认定工作为目标,本着依法、公正、科学、合理、效率的原则,严把“受理关、勘验关、调查关、测算关、结论关”,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公安机关及时准确打击刑事犯罪提供了坚实依据。(一)涉案刑事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开展。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是司法公正在价格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具有量大、面广、品类杂、价值小的特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独特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任务案件力度不减,中心始终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确保全区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办理的违法犯罪、职务侵占、非法采矿等各类涉刑事价格认定案件,认定人员都及时高效地作出价格认定结论。今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非法采砂的砂石进行价格认定,涉矿产资源的认定工作专业性强,在办理中认定小组积极向权威机构确认标的信息、收集同类砂石的开采成本、销售价格、对比研究同类案件的测算方法,并通过大量的市场调查,采用市场法得出价格结论,中心坚持对重大价格认定案件的方法和结论进行集体审议,经审议,最终采纳价格认定小组的认定结论。此次价格认定为惩治犯罪、严肃法纪提供了强力支持,保障了榆阳区矿产资源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二)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进展。作为一项拓展业务,涉行政价格认定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权益、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做好盗取国家林木资源、销售过期畜牧业生产资料等行政事项的价格认定工作,为维护经济秩序提供有力支持。今年榆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关于超过保质期美联饲料价格认定,认定小组通过与农户核查美联饲料使用情况、核实市场价格,积极农业农村局对接沟通,最终得出公正准确的结论,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着力打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新品牌。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开展“一线一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解纷新模式。一是政策宣贯有力。今年4月、10月分别在凌霄广场和榆康社区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纪念品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并充分利用圣都乐园的电子大屏,滚动式播放价格争议调解的主要内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政策的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聘任、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队伍建设。今年中心聘任10名不同领域的调解员入驻郭家伙场法庭等六处调解站,着力延伸调解职能覆盖面,让调解工作早介入、早着手。三是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区域全覆盖。目前我区共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33个,实现了区域全覆盖,为群众生活中遇到的诸如夫妻离婚、遗产继承、车辆损伤、运输途中货物损坏等引发的价格争议纠纷咨询或申请调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今年成功调解价格争议纠纷事项共计52件,金额132.63万元(航宇路派出所15件,金额43.65万元;榆阳区物业指导工作3件,金额8万元;郭家伙场人民法庭34件,金额80.98万元)。今年沙漠春天小区业主王某因楼上卫生间和客厅多次漏水,致使其家中部分家具遭损坏,双方业主就解决漏水问题及赔偿家具维修费产生争议,社区调节未果移交至航宇路派出所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调解员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邀请中心调解员、双方业主、小区物业负责人人员召开座谈会。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楼上业主同意三天内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维修费300元。此次价格争议纠纷的成功调解,既让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簿公堂,又不失公正性,成功解决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四是加强司法联动,凝聚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合力。中心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创新工作协同机制,积极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独特专业优势,有效化解民商事诉讼案件中大量的价格矛盾争议纠纷,有效发挥了“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小调解促大和谐”的独特作用。今年中心4名工作人员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其中2名入驻区综治中心担当调解员,目前在线诉调案件4件,1件被申请人终止调解,3件正在调解。二、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治理能力,为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以建设“智慧认定”为目标,中心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和价格认定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大数据+价格认定”工作新模式,扎实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如今,综合业务平台已成为价格认定人手中的一把“金刚钻”和破解工作难题的一把“金钥匙”,有力地提升了中心的案件办理效率,并且显著提高了案件质量,避免了原先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文字描述不规范、参数选取不一致等诸多问题。(二)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建设逐渐完善。一是实行“案件主办责任制”。价格认定人员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就负责到底,发现问题严格追究。二是落实价格认定报告“三级审批制度”。即办案人员互审、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办案人员互审重在互相检查参数选取是否恰当、计算的准确率、文字描述是否恰当等;分管领导主要对案件是否遵守办案流程、应用认定方法是否恰当、认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中心领导主要对涉及业务制度的落实情况、法律风险防范力度等进行审核。三是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中心认定业务中涉及的案件性质复杂,认定标的金额较大、品种稀缺、涉及领域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采取中心主任、主要负责人、案件承办人等集体审议的方式,每一位参会人员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控制法律风险。四是不断完善专家库机制。树立“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工作思路,在主体责任不失位的前提下,引进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供价格依据,不断提升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五是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依托平台应用,建立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使专业档案在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重要环节实现电子化、制度化、规范化。认定人员结案后所有案卷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并上交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三)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中心始终把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作为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总目标,一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进行专项培训。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实现行业资源共享。今年指派2批认定人员分别参加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和省价格认证中心的组织的培训,以及省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新上岗人员业务培训。中心从实际出发也组织开展各类针对性培训,并定期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例为分析样本,组织经验交流会、案例分享会,推动认定人员在思想认识、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上不断突破。二是鼓励自我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涉猎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中心鼓励认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同时经常对办理过的业务工作回头看,从中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充实到头脑里,为依法履职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三是依法行政和规避风险意识。价格认定是一项平凡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中心严格要求认定人员严格遵循价格认定限定条件,保证认定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结论公正,只有坚持认定程序合法和结论公正有机统一,才能做出一份无论何时何地都驳不倒、推不翻的价格认定结论,从而有效规避执业风险。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应2024年中心高质量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81件,认定标的涉案金额7060.68万元。其中榆阳分局225件,金额7009.81万元;高新分局42件,金额39.64万元;经开分局1件,金额2599元,行政认证3件,金额2933元,延铁10件,金额10.68万元。目前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四、存在的问题。一年来,中心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创新观念和赶超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专业人才缺乏。随着价格认定服务业务的扩增,专业的技术人才紧缺日渐凸显。三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1、继续强化理论武装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风险防控意识。2、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拓宽服务领域,推进涉纪涉税认定工作的开展。3、继续加强价格认证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4、努力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5、认真做好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