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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39
单位名称 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业务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指导,主要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具体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住所 商洛市镇安县火车站桥头
法定代表人 袁小莉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2.69万元 198.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夯实责任一是制定了2024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和要点,与大队各成员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实行分组分片区包抓制,将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监管责任逐个落实到每个人,不留监管死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全面分解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量化考核与奖惩,增强工作主动性。(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一是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省委环保督察保障。制定印发《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函》(镇环督办函〔2024〕2号)、《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环镇发〔2024〕118号),明确责任分工。高效准时提供调阅资料,下沉镇安督察期间共调阅资料一批14项,督促资料调阅组严格按部门分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资料报送,严格审核,确保调阅资料及时、准确送达。全力配合做好下沉督察组开展点位核查时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下沉督察组指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快速转办交办,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交办问题31个,30个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在整改。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举报信访件4件,均已办结。二是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整改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待销号1个。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4个,已办结14个。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整改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8个,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2个,已全部办结。针对商洛市督察局等上级部门对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交办问题,已向相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是全员全过程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印发了《2024年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商环镇发〔2024〕71号)。一方面抓好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通过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讨论会,每周执法人员轮换出题,以老带新现场执法指导等方式,在执法中学、在学习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能力。今年新进人员5人通过学习取得执法证件。一方面取长补短提质效。今年共派遣执法人员2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对重点地区大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派遣6人次,前往铜川、西安、宝鸡、渭南等地开展关中地区大气帮扶执法,派遣4人次前往商州区、柞水县开展全市范围内交叉执法检查。通过走出去学经验、拓思路带回来的方式,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二是严格环境执法,开展实战练兵。先后开展了工业炉窑、“双高”项目、汽修行业、加油站、道路抽检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涉水涉气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已制作并上传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230余份。通过上级交办、公安移交、群众举报、交叉执法等方式,拓宽线索获取途径,加大成案几率。今年以来共立案14件,罚款107.91万元,办理查封扣押1起,办理减轻处罚案件2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三是常态化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共抽取一般污染源企业共80余家,坚持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抽查一次,同时,联合县水利局、应急局分别对县污水处理厂、县域加油站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四是强化在线企业污染源监管。全县安装在线企业11家,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庙坡节能建材长期停运以外,均已正常联网。今年以来通过在线设施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起,罚款23.5万元,查封1起。五是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了《镇安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办、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职尽责,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切实把问题查清查透,把责任捋清压实,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截止目前,累计排查问题33个,已整改到位29个,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四)加强环境网格监管一是抓好秦岭反馈问题整改。省市秦岭办交叉检查、暗访,累计交办我局牵头整改问题8个,其中纳入市级台账问题1个,市级警示片曝光问题1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销号。县秦岭办向我局下发黄色交办单2次,涉及问题4个,均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结果。二是严格落实问题转办督办机制。严格遵守“谁转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夯实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确保任务交接条理清晰、责任界定明确无误,严格落实转办督办机制,2024年共转办21件、督办23件,涉及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环境安全等多个领域,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五)环境信访办理成效显著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投诉。做好环境污染信访投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热线、群众来访等途径,共受理投诉17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与2023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5%。办理有奖举报2件。(六)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2个,全部整改到位。编制并备案环境应急预案20家。二是强化危险废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管控。三是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一河一策一图”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平台上传。(七)加强普法宣传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了6.5环境日,秦岭生态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手册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全县重点企业、县级部门召开突出环境问题交办会2次,夯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着力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共在市、县公众号共发表信息83篇,商洛日报4篇。(八)谋划项目申报2024年共申报项目1个,为镇安县涉气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纳入市支队统一项目申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非现场监管执法取得实效。县域内1家水泥企业、6家砖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数据联网,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今年办理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2件,罚款23.5万元。(二)环境信访数量持续降低。通过持续做好日常巡查和群众走访调查,今年以来环境信访数量持续降低,全年共受理投诉17件,均已按时办结,与2023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5%。第三轮省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举报信访件4个,均已办结,较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数量大幅降低。(三)举报奖励机制深入贯彻。今年共办理有奖举报2起,兑现奖金700元,成功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弥补环境监管的短板和盲区,助推形成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落实。2024年共办理4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共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2.95万元。其中,镇安县长兴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排放污染物案为商洛市首例大气环境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三、存在问题一是四个配套办法未清零。今年办理查封案件1起,未办理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移送等案件。二是“两打”案件未突破。在线造假和危险废物案件查办经验不足,力度不够。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秉承“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坚决抵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采用以老带新,讲课件的方式,对新进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日常监管执法及案件办理中采取新人执法,边帮边辅,使新进人员尽快融入角色,熟悉日常监管工作,掌握独立办案能力。三是完善制度运行。一是常态化开展网格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环境管理责任,使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全面形成。二是积极联合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寻找行政处罚案件、四各配套办法案件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案源。四是提升案卷质量。从严把关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从严审查案件立案登记、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做到及时归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